东营市农村信用合作系统关于联社中层干部、信用社主任竞聘上岗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省农金体改办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农信系统人事制度改 革,激活用人机制,经市农金体改办研究决定,在全市农村信用社范围内采取个人自 荐、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竞聘基层社主任和联社中层 干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原则、范围 实施联社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坚持“公开竞聘、机会均等、集体决策、任人唯贤” 的原则,参加竞聘的人员必须是农村信用社的在岗正式职工,在县区联社范围内打破 机关科室或信用社的界限,公开竞聘各信用社主持工作的主任和联社机关中层干部、 营业部主任的竞聘范围仅限于联社机关及营业部现职人员。 二、条件 参加竞聘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能够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金融法律、法规,坚持邓小平理论, 勇于改革创新,工作积极上进,政治水平较高。 2.懂经营会管理,业务素质较高,具有胜任应聘岗位的能力,群众威信较高,工 作业绩突出。 3.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具有助理级以上职称,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基层社主任符合任职资格规定条 件),中专以上学历。 5.在下一级职位工作2年以上。 对个别德才表现优秀的,其学历、职称、年龄、任职年限等条件可适当放宽,由 联社班子集体研究确定。 三、程序 1.个人申报及资格审查 竞聘人员采取自愿报名,自选竞聘岗位,并认真填写《竞聘上岗申报表》,在指 定时间内报联社人事秘书科。竞聘联社中层干部或信用社主任的可报两个志愿,具体 到岗位,并确定是否服从组织分配。报名结束后,联社召开竞聘领导小组会议,对申 报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岗入围人选。 2.组织答辩。答辩会议由应聘人员当众介绍本人情况及应聘目标,并由答辩委员 会当众提出问题,应聘人答辩,答辩委员会综合评定打分,当场公布。 3.民主评议。由竞聘单位群众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情况汇 总后,要及时公布。 4.确定综合得分。答辩占60%,民主评议占40%,两项得分为综合分。 5.聘任。联社将根据竞聘成绩确定最后竞岗人员并报市办批准同意后,联社党组 按照有关程序决定聘用,联社主任与受聘人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为二年,聘任期满后 经考察合格者继续聘任,不胜任者就地解聘。 信用社主任人选确定后,由主任在联社规定的职数内提名副主任人选,由县联社 进行组织考察,合格后由主任聘任。 四、其他有关规定 1.落聘的信用社主任、联社机关科长(主任)、营业部主任,一律不保留原职务待 遇,由县区联社安排其他岗位。 2.原信用社副主任、联社副科长(副主任)未被聘用的自行解除原聘职务。 3.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竞聘上岗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县区联社要成立由联社领 导和其他人员组成的5~7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或考评委员会, 在联社党组的领导下开 展工作,确保竞聘工作的公正和公开,为进一步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 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