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80年行、社合署办公以前,农村信用社的审计稽核工作由国家银行会计部门负 责检查辅导。1979年成立各级农业银行,1980年行社合署办公后,县农行设立审计稽 核科,人员由农行和信用社组成,行社执行统一的审计稽核制度,定期对信用社进行 审计稽核工作。从1996年与农业银行脱钩后,全市农村信用社的审计稽核工作,由市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办)组织领导,具体工作有会计稽核部 组织实施。 市办成立初期,市办的审计稽核人员,由市办从各县区联社抽调业务素质高、工 作熟练的人员组成检查组,负责对各县区联社、信用社开展各方面的审计稽核工作。 2001年6月成立了东营市农村信用社系统稽查大队, 配备了专职和兼职审计稽核员, 保持了稽查队伍的基本稳定。稽查大队受市办统一领导和管理,对市办主任负责并报 告工作。稽核大队的主要任务是:在职权范围内,对各县区联社、信用社进行稽查。 并制定了东营市农村信用社系统《审计稽核考核办法》 、 《审计稽核工作意见》、 《审计稽核程序》、《审计稽核发现问题现场处罚办法》等一系列考核办法,对常规、 专项和重点审计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方案和操作规程,使审计稽核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 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