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94年9月, 为保证希望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市委同意,成立了东营市希望 工程领导小组,由市委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任成员,负责希望工程工作的领导 和协调。 1997年5月, 经市编办批准,“东营市希望工程基金办公室”成立。希望工程基 金办公室隶属于共青团东营市委,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受山东省青基会的委 托,负责东营市希望工程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是东营市内唯一合法的能以“希望工程” 名义组织各种募捐活动和接受希望工程捐款的专门机构。其具体职责是:严格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规范操作,保证希望工程的健康发展,维护希望工程的 崇高声誉;制定全市希望工程的发展规划、实施原则、管理规范,组织、审定各类希 望工程募捐筹资活动,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直接承担有关欠发达地区的资助任务;积 极筹集基金,确定救助对象,确保助学金、希望小学建设款和其它救助资金及时到位、 妥善落实;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希望小学的后续扶持和希望 小学教师的培训,不断提高希望小学的教学质量;对下级希望工程工作机构加强指导、 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