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残疾人扶贫救助工作建立在客观的调查研究之上,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贫困残疾人状况调查已经成为常规性工作, 规模比较大的有4次。残疾人扶贫救 助工作的检查监督也逐步规范。 第一次贫困残疾人调查 为贯彻中国残联〔1997〕 残联教就字第147号、鲁残联群字〔1997〕16号文 件要求,做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1997年12月10日,市残联下发《关于认真做 好残疾人贫困户调查的通知》(东残联〔1997〕25号),要求各县区残联按照有 关文件精神,认真搞好贫困残疾人调查摸底工作。 市残联专门召开县区分管理事长、办公室主任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各县区 残联领导亲自挂帅,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抽调专人组成调查队伍,进村入户,对 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城镇残疾人贫困户和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温饱 线或低于国家1996年公布的温饱线(年人均收入580元) 的残疾人贫困户进行调 查登记,获得较为详细的资料。12月21日,东残联〔1997〕28号文件《东营市残 联关于开展残疾人贫困户调查情况的报告》及时向省残联汇报了有关情况:通过 调查,发现全市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残疾人贫困户,共计3215户,4050人。 其中,城镇68户,77人;农村3147户,3973人。贫困残疾人占残疾人总数的6%。 根据调查结果和鲁残联〔1998〕 98号文件的要求,市县两级制定《1998~2000年 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各级政府扶贫的整体规划,同步实施。 第二次贫困残疾人调查 为深入落实2000年全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特困残疾人 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2000年4月20日,市残联教就部下发《关于建立特困残疾人 档案卡片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乡 特困残疾人进行调查摸底,逐人逐户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做到乡镇有名册档案, 县区有统计汇总表。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选择扶持力量,落实扶持任务,开展 “一帮一”活动,帮助特困残疾人尽快脱贫。 第三次贫困残疾人调查 为摸清残疾人底数,全面掌握全市残疾人基本情况,尤其是贫困残疾人生活 状况, 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001年5月25日, 市政府残工委下发东残工委 〔2001〕3号文件,开展残疾人状况调查。这次调查历时3个多月,共分3个阶段: 动员培训阶段,举办了全市乡镇残联理事长培训班,进行动员部署,学习残 疾评定标准,掌握调查方法,熟悉调查内容。 调查登记阶段,乡镇(街道)残联逐村逐户与残疾人见面,按照市残联统一 部署印制的调查表逐项填写登记。 汇总、报告阶段,各乡镇(街道)、县区根据调查情况,逐级汇总,统计有 关数据。乡镇建立残疾人档案,县区输入微机,上报市残联。 2001年10月8日, 东残联〔2001〕25号文件《关于全市残疾人基本情况的调 查报告》向市政府汇报这次调查的情况。调查表明,全市残疾人收入较低,一半 以上的残疾人年人均收入不足500元, 与全市人均收入相差甚远。一些偏远地带 的村庄,残疾人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残疾人呈现出“两低两多”的问题:就业 率低、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低,贫困人口多、靠家庭供养的多。 这次调查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先后召开第4-56次市长办公会议、 第4-14次常务会议,听取有关汇报,研究残疾人扶贫问题,最终建立东营市残疾 人救助金,对特困重度残疾人实施长效救助。 第四次贫困残疾人调查 为全面掌握全市贫困残疾人的现状,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动态管理,有的放 矢地开展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 根据市领导指示要求,2002年8月12日,市残联 下发《关于建立全市残疾人扶贫信息库的通知》(东残联〔2002〕29号)。接到 通知后,各县区残联深入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逐人逐户、认真完整地填写报表, 汇总情况,上报市残联。在此基础上,市残联建立起“四有”贫困残疾人信息库, 即入库残疾人持有残联统一核发的残疾人证、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具有脱贫致富 愿望、具有自强自立和吃苦耐劳精神。数据库收录贫困残疾人的家庭及个人现状 和需求。为选择适合残疾人自身特点的扶贫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 础。 扶贫工作检查、监管 为严格操作程序,把残疾人救助工作落到实处,2004年2月2日,市残联出台 《关于对残疾人救助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东残联〔2004〕3号),对 各县区残疾人救助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分两个阶段,2月9日前各县区自查, 材料报市残联教就部;2月9日后,市残联到各县区抽查,深入被救助残疾人户中 现场了解救助情况。 主要检查4方面工作:对残疾人失学、辍学儿童救助金的发 放情况;对特困重度残疾人救助情况,主要包括救助对象的认定及发放程序、匹 配资金的来源及到位情况、救助工作动态管理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的方式等; 对贫困残疾人扶贫救助金使用情况,主要包括资金的发放到位情况、2003年底前 产生的经济效果及残疾人脱贫情况;其它康复救助工作。 为严格扶贫救助资金等残疾人事业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 益, 保证残疾人扶贫救助工作落到实处,2007年8月27日,东残联〔2007〕55号 文件《关于加强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下发到各县区残联,要求 充分认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4个方面的工作:建立完善项目档案 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评价制度,理顺专项资金的支付渠道,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的 监督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