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执行理事会机关的发展经历3个阶段,其中前两个阶段变动较大。 1989年~1997年为第一阶段。1989年7月18日,东政发〔1989〕92号文件《关 于成立东营市残疾人联合会的通知》确认:“市残疾人联合会为副县级事业单位, 内部机构设办公室、 宣教群工部、康复基金部,核定编制10人(含筹建人员编2 人),隶属民政局。”这期间,执行理事会拥有1名理事长(副县级)、2名副理 事长(正科级)。 1997年~2004年为第二阶段。 1997年4月3日东编发〔1997〕10号文件明确规 定,“……市残疾人联合会内设三个部室……办公室(挂计财部牌子)……组织 宣传部(挂康复部牌子)……教育就业部……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编制总额15人, 其中机关事业编制13人, 工勤人员2人。配备理事长1人(正县级),副理事长2 人(副县级);科级领导职数6人……市残疾人联合会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 1997年8月29日, 市委组织部《关于市残疾人联合会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意见的 批复》(东组函〔1997〕第33号)同意市残联设置1个主任科员职位、2个副主任 科员职位,具体分设为:组宣部主任科员职位1个、教就部副主任科员职位1个、 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位1个。为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2000年8月21日, 市残联印发《关于成立东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的通知》(东残联〔2000〕 24号),决定成立东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与市残联教育就业部合署办公, 2个牌子1套机构, 所需人员4~6人,由机关内部调剂解决,由市残联领导,业务 上接受省残联及市劳动部门的指导。 第三阶段从2004年至今, 2004年8月10日,东编发〔2004〕80号文件公布, 市残联机关内部机构设置、职能基本不变,机关人员编制总额核减为13名,其中 机关事业编制12名, 工勤人员编制1名;配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科级领导 干部职数4人。2007年4月19日,东人发〔2007〕3号文件《关于印发东营市工会、 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市、县(区)残联机关中,“除在职在编工勤人员 以外的符合参照条件的机关工作人员,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 理范围。 ”2007年4月26日,市残联党组印发《东营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东残联党字〔2007〕9号);2007年8 月9日, 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同意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魏玉玲等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登记的批复》(东组普发〔2007〕94号)公布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人员名单:魏玉玲、尹方奎、张广城、韩秀兰、俎良、高松竹、于 长明、李琛、盖敬美、盖俊亮。 办公室:1989设立,主要负责:文秘、机要、档案、计划总结的起草;行政、 后勤、基建、房管、车管、医疗;行政费、事业费、基建费、捐助基金账务管理; 人事、党务、共青团、工会、保卫、劳动工资、职称评定;政策法规、调研以及 外事接待活动等。 根据东编发〔1997〕 10号文件,1997年4月开始“挂计财部牌子”,主要职 责为: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理事会会议、办公室会议及工作会议 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后 勤服务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划、政策和重要文件;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 与合作;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直属事 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开展职工培训;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编制资 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和基建投资;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统计、科技工作;承担东 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募集、开发、管理残疾人福利基金;承担残 联系统内部审计, 指导县区残联经费预算、基本建设和基金工作。编制4人,其 中,机关事业编制2人,工勤人员2人,科级领导职数2人。 根据2004年8月东编发〔2004〕 80号文件,仍然“挂计财部牌子”,职责略 有变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 事项的督办;负责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行政事务 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划、政策和重要文件、报告;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 流与合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议案、提案;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县区残 联领导班子;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和落实有关残疾人地方性法规、政策,维 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开展职工培训;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编制资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基建投资、物资配置和机关行政 经费;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科技工作;负责东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开发、管理残疾人福利基金;承担残联系统内部审计;指导县区残联经费预算、 基本建设和基金工作。 编制4人,其中,机关事业编制3人,工勤人员1人,科级 领导职数2人,科员办事员1人。 宣教群工部:1989年设立,主要负责:宣传报道、文体活动,推动活动场所 的建设;残疾人教育、职业培训,组织盲文、手语的研究和应用;编辑残疾人工 作简报、刊物。团体组织建设、与地方组织和其他团体的联络;处理来信来访; 推动劳动就业, 职工培训, 维护残疾职工在劳保福利方面的权益;盲人按摩。 1997年撤消。 康复基金部:1989设立,主要负责: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康复机构设置、 业务组织,推动社区康复组织实施康复活动;科技管理与科技项目的组织、专业 技术系列的设置。基金的募集、开发、管理与使用;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审计监 督。1997年撤消。 组织宣传部(挂康复部牌子):1997年设立,主要职责为:负责基层残疾人 组织的自身建设;协助管理县区残联领导班子,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调查残疾人 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组织落实福利措施,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险;联络、 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负责信访工作;宣传残疾人事业;组织提供残疾人特 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 指导残疾人文化、体育等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助残活动。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 作;开展残疾预防、盲人按摩与盲人辅导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 服务;指导残疾人康复协会工作,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康复人才培训;参与协调 城镇道路、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编制4人,其中,机关事业编制4人,科级领 导职数2人,科员办事员2人。 根据2004年8月东编发〔2004〕 80号文件,仍然挂“康复部牌子”,职责略 有变动:负责基层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 调查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指导 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开展助残活动;承担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 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负责对市残联直接管理的全市性社团组织进行 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国家发展残 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负责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 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 体育;指导残疾人文化、体育等机构的业务工作。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 作;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推广高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 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预防;指导残疾人康复协会工作,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康 复人才培训。 编制3人,其中,机关事业编制3人,科级领导职数1人,科员办事 员2人。 教育就业部:设立于1997年,其主要职责为:组织拟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 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成人教育和技术培训;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拟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 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负责残疾人 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 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编制4人,其中,机关事业编 制4人,科级领导职数2人,科员办事员2人。 根据2004年8月东编发〔2004〕 80号文件,职责略有变动:协助有关部门组 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推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负 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盲人按摩和盲 人辅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负责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协助有 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编制3人,其中,机关事业编制3人,科级领导 职数1人,科员办事员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