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粮食局职称改革开始于1988年。 至2007年,共评定8类专业技术职称 432人, 其中:经济系列203人,会计系列82人,教师系列4人,统计系列49人, 工程系列27人,卫生系列5人,政工系列55人,审计系列7人。 一、领导机构及评审组织 1988年8月25日,东营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下发东职改字〔1988〕第123号文 件《关于成立东营市粮食局经济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临时)的批复》,同意成 立“东营市粮食局经济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临时)”,负责市粮食局所属企业 经济专业人员初级职务的评审和申报中级职务的推荐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正式 成立“东营市粮食局经济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暂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张克秀(市粮食局副局长) 副主任委员:范泉之(市经委经济师) 李春荣(市纺织公司经济师) 委员:刘明山(市粮食局企管科科长) 孟光玉(广饶县粮食局会计师) 李怀清(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刘怀志(市粮食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1991年1月31日,东营市粮食局东粮党组〔1991〕第3号文件《关于成立企业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有关组织的通知》,决定成立“东营市粮食局企 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领导小组”“东营市粮食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人员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颜承永 副组长:张克秀、陈海棠 成员:张俊才、初振荣、刘明山、魏玉玲、孙占一、张爱新 初评委成员: 主任:颜承永(高级管理经济师、市粮食局局长) 副主任:张克秀(市粮食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初振荣(助理经济师、市粮食局副局长) 陈海棠(市粮食局纪检组长) 成员:刘明山(经济师) 孙占一(经济师) 张建华(助理经济师)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魏玉玲兼任办公 室主任,翟兴义兼任副主任,成员:王建业、刘兴文、刘丕营 1991年5月4日, 东营市企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领导小组东企政评发 〔1991〕 3号文件《关于公布我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员 会的通知》,批复成立东营市粮食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 员会。 主任委员:颜承永(市粮食局局长、高级管理经济师) 副主任委员:张俊才(市粮食局副局长) 初振荣(市粮食局副局长、助理经济师) 陈海棠(市粮食局纪检组长) 委员:刘明山(经济师) 孙占一(经济师) 张建华(助理经济师) 1992年9月1日,东营市粮食局东粮人字〔1992〕第22号文件《关于成立技术 职称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市粮食局技术职称领导小组和职称改革领导小 组办公室。 组长:颜承永 副组长:张俊才、初振荣、陈海棠 成员:刘明山、孙占一、王永森、张爱心、王建业、燕立志、魏玉玲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魏玉玲 副主任:徐守武 成员:燕立志、刘兴文、李善俊 二、职称评定标准 当时职称评定执行如下标准: (一)评定标准 1.助理职称评定: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5)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 务。 2.中级职称评定: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4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4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4年以 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4年以 上。 3.高级职称评定: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5年 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5 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 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 际工作能力。 (二)职称评定破格申报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 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称职务任职资格,直接参与高、中 级职称评定。 1.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2条: (1) 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 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 (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 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 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 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 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2年营业 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 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 续2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 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 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 号的; 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2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 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2.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 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 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 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3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2年以上取 得了明显效益者。 (4) 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 术工作者称号的。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 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 际工作能力。 3.有些条件符合者可以免计算机职称考试以及英语职称考试。 三、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中、高级职称评定情况 东营市粮食局各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称79人, 高级职称4人。其中:经济系 列中级职称21人; 会计系列中级职称11人;教师系列中级职称1人;统计系列中 级职称8人; 工程系列中级职称6人;卫生系列中级职称2人;政工系列中级职称 25人,高级职称4人;审计系列中级职称5人。 各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批复时间见表13-22, 其中姓名排列以评 定时间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