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国家开始建立专项粮食储备制度。 1990年9月16日, 为了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 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搞好丰歉调剂,保证粮食市场供应 和粮价的基本稳定,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的决定》,成 立国家粮食储备局,负责国家粮食储备的管理工作。国家专项储备粮食,粮权在 国务院,各地必须服从统一调度,未经批准,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擅自动用。同 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地区的粮食储 备。 1991年7月, 国家粮食储备局颁布《国家储备粮油管理暂行办法》(国粮管 字〔1991〕第61号),其中规定: 国家储备粮油包括“五O六” 储备粮油、“甲字”储备粮油和国家专项储备 粮。 其中“五O六”储备粮油,由国家粮食储备局和总后勤部共同负责管理,以 国家粮食储备局管理为主;“甲字”储备粮油和国家专项储备粮由国家粮食储备 局负责管理。 国家储备粮油所有权、动用权属于国务院,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 不准擅自动用。国家储存在各地的储备粮油,必须服从国务院统一调度。 国家储备粮油必须与商品粮油分开储存和管理,做到“三专”(专人、专仓、 专账)、“四落实”(数量、质量、品种、地点)。 国家储备粮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中等以上质量标准。在保管过程中要注意 粮油品质变化,加强质量管理和监测。按时组织实施推陈储新。 2000年,国家储备粮达到6300万公斤,其中:东营区100万公斤,河口区100 万公斤,储备库6100万公斤。市粮食局把分散储存的国家储备粮进行集并,把分 布在县区的老储备粮划转为商品粮储存。 2001年,东营国家储备粮库划转上收给中储粮总公司,数字统计由中国储备 粮管理总公司负责。 市委、市政府2006年提出“充分发挥土地多、交通便利的优势,积极争取国 家在东营市建设石油、粮棉油等战略物资储备基地,发展储备经济,并搞好全市 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市粮食局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这一战略决策,努力 搞好粮食储备体系建设, 积极发展储备经济。2006年4月,东营市粮食储备库取 得中央储备粮与中央储备糖代储资格,成为全省首家同时具备中央储备糖、中央 储备粮、 市级储备粮3种物资储备资格的综合性储备库。20 07年9月份市粮食储 备库接收中央储备糖1.5万吨, 成为全国惟一非储备糖库储存储备糖的单位。 2007年4月3日开工建设3000平方米的军粮供应中心和粮食质量卫生检测中心配套 工程,11月份全部竣工投入使用。至2008年6月,市粮食储备库占地面积500亩, 建成高标准平方仓37栋, 总仓容17万吨,实存市级储备粮11万吨,中央储备糖6 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