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市前三县粮食议销情况 1962年9月23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粮食工作的决定》,其中提出:“有 领导地、适当地开放农村集市贸易,供销社可以根据上市粮食情况,适当收购, 也可以向已经完成粮食征购任务的生产队收购一部分余粮。供销社议购的粮食, 用以弥补食品、酿造和其他行业用粮之不足,同时进行一些地区之间的调剂。” 党中央这一决定,是开展粮食议购议销的开端,三县粮食部门粮油议价销售业务 从此开展起来。 1962年,粮油议价销售业务由供销部门负责,议销的主要任务是进行余缺调 剂,改善粮油供应。1963年,议价粮油归口粮食部门管理,议价粮油经营主要是 补充食品、酿制和其他行业用粮的不足以及供应灾区,补充农民口粮。 1963~1965年, 广饶县共议销粮食509.5万公斤,垦利县共向农村议销粮食 97.5万公斤。 1964年, 利津县销给农业人口议价粮食12.73万公斤,销给非农业人口议价 粮食2.28万公斤。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粮油市场基本关闭,粮油议价购销业务 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粮食议购议销工作又重新恢复,并不 断发展。三县粮食部门陆续成立粮食议价购销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粮食议 销业务的开展,一方面增加了农民收入,活跃了市场,另一方面满足了城乡缺粮 户和工商业用粮需求,促进了经济发展。 1979~1981年, 广饶县议销粮食558万公斤,比1963~1965年增加48.5万公 斤。 1981年,国家实行粮食购销差额管理、调拨包干办法后,各地如出现收支包 干逆差,从议价粮食弥补,扩大了议价粮支出的范围。 二、建市后粮食议销 1983年,东营建市后,全市粮食部门在议价粮油经营中以销促购,以购带销, 积极扩大销售领域,实行多渠道经营,既销原粮、成品粮,又销熟食、粮油复制 品,粮油议价销量有较快增长。当年,全市议销粮食1441.5万公斤,其中:广饶 县523万公斤,垦利县300.5万公斤,利津县618万公斤。 1984年后,全市工商行业用粮由平价供应逐渐改为议价供应。全市议销粮食 3958.5万公斤, 其中:东营区404.5万公斤,河口区340.5万公斤,牛庄区223万 公斤,垦利县750.5万公斤,利津县1304.5万公斤,广饶县935.5万公斤。利津县 议销粮油1326万公斤,获利润56.19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1985年,工业用粮改为议价供应。全市议销粮食2264.5万公斤,其中:东营 区333万公斤,河口区174万公斤,牛庄区232.5万公斤,垦利县400万公斤,利津 县426万公斤,广饶县486.5万公斤。 1986年,火车、轮船、飞机等旅客用粮改为议价供应。全市议销粮食1797.9 万公斤, 其中:东营区582.3万公斤,河口区235万公斤,牛庄区181.4万公斤, 垦利县181.4万公斤, 利津县305万公斤,广饶县312.8万公斤。利津县议销粮食 305万公斤,油料126万公斤,实现利润42万元。 1987~1991年,行业用粮全部由统销改为议价供应。粮价放开后,议价粮油 销售数量增长较快,除定量人口每月平价供应粮食10公斤外,其余粮油全部是议 价销售。 1987年, 全市议销粮食2601.5万公斤,其中:东营区177.4万公斤,河口区 339.1万公斤,牛庄区369.4万公斤,垦利县602.7万公斤,利津县426.8万公斤, 广饶县686.1万公斤。 1988年,全市议销粮食2720万公斤,其中:东营区667万公斤,河口区687.2 万公斤, 垦利县449.7万公斤,利津县212万公斤,广饶县704.1万公斤。利津县 议销粮食212万公斤,油脂油料116万公斤,实现利税62.3万元。 1989年, 全市议销粮食1879.9万公斤,其中:东营区455.5万公斤,河口区 294.1万公斤,垦利县429万公斤,利津县129.6万公斤,广饶县571.7万公斤。 1990年, 全市议销粮食1420.5万公斤, 其中: 东营区542万公斤,河口区 197.9万公斤, 垦利县344万公斤,利津县97.7万公斤,广饶县238.9万公斤。利 津县粮油议价市场疲软,议价经营亏损66.70万元。 1991年, 全市议销粮食3521.7万公斤,其中:东营区766.6万公斤,河口区 1194.4万公斤,垦利县379.1万公斤,利津县282万公斤,广饶县899.6万公斤。 1992年, 全市议销粮食19706.1万公斤,其中:东营区2081.2万公斤,河口 区1813.2万公斤,利津县2039.3万公斤,垦利县1091.5万公斤,广饶县7069.1万 公斤,市直粮食企业(面粉厂、储运公司、议价公司、饲料公司)5611.8万公斤。 全市议销油脂1712.6万公斤。 1993年, 全市议销粮食27175.3万公斤,其中:东营区2751万公斤,河口区 1846.6万公斤,利津县3269万公斤,垦利县1846.6万公斤,广饶县12710万公斤, 市直粮食企业(面粉厂、储运公司、议价公司、饲料公司)4752.1万公斤。 1994年, 全市议销粮食26755.7万公斤,其中:东营区3699.4万公斤,河口 区1000万公斤, 利津县2675万公斤,垦利县1692万公斤,广饶县11487万公斤, 市直粮食企业(面粉厂、储运公司、议价公司、饲料公司)6202.3万公斤。 1995年,全市议销粮食17668万公斤,议销食油174万公斤。 1996年,全市议销粮食21381.5万公斤。其中垦利县议销粮油445万公斤;利 津县议销粮油720万公斤,同比增长36%。 1997年,全市议销粮食24565万公斤。 1998年5月, 国务院下发国发〔1998〕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 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四分开一完善”,即政企分开,中央和地方的粮食责 权分开, 储备与经营分开, 新老财务账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同时提出 “国有粮食企业是粮食流通的主渠道,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开展粮食收购, 掌握必要的粮源,在稳定市场供应和市场粮价中发挥主导作用。”据此,各县区 粮食局成立了粮食收储企业,受政府委托从事粮食收储业务,实现主营业务与附 营业务分开。粮食统计口径发生变化,分为政策性粮食销售和市场粮食销售。 年底, 全市政策性销售3201万公斤,其中:东营区604万公斤,河口区89万 公斤,利津县604万公斤,垦利县429万公斤,广饶县1475万公斤;市场粮食销售 30234万公斤,其中:东营区1167万公斤,河口区1031万公斤,利津县762万公斤, 垦利县944万公斤,广饶县17328万公斤,市直企业(市面粉厂、直属库、贸易公 司)9002万公斤。 1999年,粮食统计分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销售和附营企业粮食销售。国 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销售36809万公斤, 其中:东营区1413万公斤,河口区1328 万公斤,利津县5644万公斤,垦利县824万公斤,广饶县21182万公斤,市直企业 (市面粉厂、 直属库、周转库)6418万公斤;附营企业粮食销售27503万公斤, 其中:东营区316万公斤,河口区121万公斤,垦利县182万公斤,广饶县17581万 公斤,市直企业(市面粉厂、直属库、周转库)9303万公斤。 2000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销售50228万公斤,其中:东营1968万公斤, 河口1776万公斤, 利津9968万公斤,垦利2110万公斤,广饶28101万公斤,市直 企业(市面粉厂、 直属库、 周转库、储备库)6305万公斤;附营企业粮食销售 26031万公斤,其中:东营165万公斤,河口2万公斤,垦利44万公斤,广饶20780 万公斤,市直企业(市面粉厂、直属库、周转库)5040万公斤。 2001年,附营企业开始改制,不再纳入统计范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销 售36931万公斤,其中:东营区780万公斤,河口区1100万公斤,利津县3792万公 斤, 垦利县1770万公斤,广饶县29439万公斤,市直企业(市面粉厂、直属库、 周转库、储备库)50万公斤。 2002年,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销售50083万公斤,其中:东营区2409万公 斤, 河口区1238万公斤,利津县9290万公斤,垦利县2022万公斤,广饶县35124 万公斤,市直企业(市直属库、周转库)752万公斤。 2003年,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销售28629万公斤,其中:东营区1553万公 斤, 河口区1592万公斤,利津县933万公斤,垦利县124万公斤,广饶县22997万 公斤,市直企业(市直属库、周转库)1430万公斤。 东营市自2003年6月1日起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2004年以后实行粮食收 购许可制度,粮食流通不再按以上口径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