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一直秉持着“城乡发展,规划先行”的原则,推动了城乡经济社会的 快速、科学、有序发展,初步形成了“一个中心,四个城镇群,四个层次”的城 镇格局。“一个中心”即中心城;“四个城镇群”即由中心城、垦利县城及周围 城镇和工业区组成的中部城镇群,由广饶县城、大王镇组成的南部城镇群,由利 津县城和周围城镇组成的西部城镇群,由河口城区、东营港及孤岛镇、仙河镇组 成的北部城镇群;“四个层次”即中心城、县城、中心镇、建制镇。2000年,中 共东营市委、市政府把城市化战略列为全市四大战略之一,纳入了全市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到2009年底,全市城镇人口达到118.04万人,城镇化率58.5%, 各项经济社会指标均居全省前列,成为名副其实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 东营市成立后,先后于1989年、1996年、2006年开展了三轮村镇体系规划的 编制。1999年,东营市编制了《东营市小城镇发展布局规划》,提出了到2015年 城镇人口达到13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5%,小城镇城镇化水平达到35%的目标。 规划提出要进行乡镇合并,将乡镇数量减少到28个。规划把合并后的所有小城镇 分为两个等级,即中心镇和一般镇,把村庄居民点分为两个等级,即中心村和一 般村,所有村镇共同形成四个等级的村镇体系。规划把合并后的所有小城镇构建 成七种主要职能类型,即综合型小城镇、工业主导型小城镇、工矿服务型小城镇、 工贸结合型小城镇、农业产业化型小城镇、资源开发带动型小城镇、商贸流通型 小城镇。2001~2003年,全市各县区根据市城镇体系规划,先后编制了小城镇发 展布局规划,有利推动了城市化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