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机构 建国以后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利津县村镇建设和规划没有专门管理机 构。 1984年7月, 城建委下设城乡建设科(简称城建科),其职能:负责城乡建 设的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各乡、镇、村规划编制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档案 保存工作,为乡镇培训村、镇初级规划人员。 1991年12月22日,利津县编制委员会下发〔1991〕13号文件,批准在利津镇、 陈庄镇、盐窝镇、北岭乡4个乡镇设立村镇建设管理站,定编各2人,隶属乡镇政 府,股级事业单位。业务上由县城建委指导。 1997年, 县城乡建设委员会设村镇规划建设股, 与规划股合署办公。各乡 (镇) 成立村镇建设管理站,股级事业单位,编制2人。是年,各乡镇村镇建设 管理机构人员全部配齐。 2002年4月,建设局内设村镇建设管理股,行政编制2人。截止2008年,全县 各类村镇建设管理人员达到62人。 二、管理综述 1991年,利津县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开展“十、百、千”评选活 动。 1996年1月,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利津县利津镇王家夹河村、綦家夹河 村、前刘乡的柏茂张村、付窝乡的肖庙村被授于“山东省村镇建设明星村”称号。 1995年县城建委把小城镇和乡村建设列入了城乡建设规划,确定以陈庄镇为 全县小城镇建设试点,并申报了陈庄镇为山东省小城镇建设试点镇。 1997年县建委坚持黄河滩区村庄搬迁与筑台相结合,搬迁与村镇建设规划相 结合, 共规划调整土地10.7公顷,指导新建房屋1044间,迁出农户290户,完成 筑台村12个、1442户。 1999年根据县政府的要求,制定下发《利津县1999年小城镇建设考核暂行办 法》,对小城镇规划建设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各乡镇自来水普及率均达到100%。 是年10月,组织举办执法培训班,系统学习小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的一系列法律、 法规。 2001年制定下发《利津县2001年小城镇建设考核暂行办法》,分管县长与各 乡镇长签订目标责任书。 2002年2月份, 县建委联合国土局、公路局、林业局等部门对乡镇驻地、干 线公路两侧违章建筑进行彻底治理整顿,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严格“一 书两证”制度,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和规划监察制度。 2006年,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建制镇“一书两证”、集镇 和村庄规划“一书”制度,发放率达到100%,双违查处率达到98%以上。 2008年,部署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布局专业规划,11月编制完成。 完成陈庄镇、明集乡总体规划修编和全县10个村庄规划初步成果的编制工作。重 点选择利津镇前刘等32个村庄为整治试点示范村,以典型带动全县村庄整治活动 的开展,努力改善广大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村庄整治 2005年选择利津镇姚刘村等64个村庄为整治试点示范村。 各村编制了村庄整治规划和行动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先后有利津镇的姚刘 村、虎滩乡的甜水村获得“山东省村庄整治示范村”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