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保护规划 (一)环境保护目标 城市水环境和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指标以内,集中饮用水源稳定达标,城市固体废物得到合理 处置,城市各功能区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建成环保型城市。 (二)环境功能区划 一类环境保护区:即重点保护区。主要包括城市南部的公园风景区、中部的 文教区、 行政中心及公园游览区,执行国家二级大气质量标准和1类区域环境噪 声标准。 二类环境保护区:又可分为一般保护区和污染控制区两类。一般保护区,主 要是城区以居住和商业活动为主的综合性区域,这类区域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较高, 主要分布在城市中部。要严格控制区内大气污染源,保证绿地率。执行国家二级 大气质量标准和1、2类噪声环境标准。污染控制区,包括城区东南部和东北部环 境质量较好的工业集中区。这类地区需加强污染源的治理和管理,严格控制新污 染, 并逐步建成清洁生产工业区。执行国家二级大气质量标准和2类区域环境噪 声标准。 三类环境保护区:即重点治理区,为污染严重需重点治理的工业区。西部化 工园以化工类企业为主, 环境标准分别执行国家三级大气质量标准和3类区域环 境噪声标准。 交通噪声控制带:即道路交通主次干线两侧。执行国家三级大气质量标准和 4类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三)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执行的环境标准 根据现状水系的使用功能及水体水质,将主要水系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分 别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相应的标准。 1.地表河、湖水系:民丰湖作为主要娱乐水域为IV类功能区,执行IV类标准; 溢洪河及环城水系等作为城区一般景观水为V类功能区,执行V类标准。 2.地面水饮用水源:东张水库作为地面水饮用水源为II类功能区,执行国家 地面水II类水质标准。 3. 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东张水库水体及两岸100米范围为地面水饮用水源 一级保护区,在一级保护区边界以外1000米范围内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一级 保护区的水质标准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并应符合国家规 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 准。应严格按国家《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对饮用水源一、二级保 护区进行保护,确保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二、城市环境卫生规划 规划目标:到规划期末,垦利城区垃圾收集清运实现分类投放,日产日清, 机械化清运程度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道路卫生保洁清扫机械 化程度达到90%; 公厕、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等环卫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布局合 理,形成一个设备先进、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 (一)城市垃圾处理体系 生活垃圾预测:采用人均指标法预测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根据我国城市 生活垃圾的规划人均指标及垦利的现状, 确定人均垃圾日产量指标为1.1千克。 预测在规划期末城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220吨,城市每年将产生垃圾8万吨。 城市垃圾的收运和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采取分类(袋装)收集,密封中转,以卫生填埋法进行 处理的收运处理体系,逐步改变现状混合收集为分类收集。垃圾清运采用适应垃 圾分类要求的汽车密封运输方式。垃圾在收集点、垃圾中转站经大类粗分,由汽 车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经进一步分类后,对其中可回收的废品作为资源回收利 用,其他采用卫生填埋处理。 粪便处理:一部分直接或间接(经过化粪池)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另一部分用吸粪车清掏并运送至粪便处理厂进行处理。 工业及建筑垃圾:工业及建筑垃圾采取谁产生谁处理的原则。其中,工业垃 圾要以综合利用为主,不能综合利用的由企业负责处理和收运;建筑垃圾尽可能 就近用于地基和路基填土等工程,一般由建设单位自行清运,或由环卫部门有偿 代运。 医疗垃圾处理:对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管理,用专 用容器收集,由专用车辆运输至市医疗垃圾处理厂,采取高温焚烧法统一处理。 公共厕所布置:采取独立建设与附属结合的方式,在商业区、市场、交通客 运站、体育场馆、公园、游乐场、广场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设置公共厕所。其他 城市用地也应按需求在道路沿线等行人较多的地点设置一定数量的公共厕所。公 共厕所的设置标准, 居住用地为3~5座/平方千米,设置间距500~800米;公共 设施用地为4~11座/平方千米, 设置间距300~500米;工业用地为1~2座/平方 千米,设置间距800~1000米。 废物箱设置:在街道两侧、路口、居住区和人流密集地区设置废物箱。设置 间距为: 商业街25~50米,其它交通干道50~80米,一般道路80~100米。在车 站、公园、影剧院等公共场所,根据人流密度合理设置。 垃圾收集容器:生活垃圾收集点既应方便使用,不影响市容观瞻,又要利于 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清除。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米。 (二)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规划 垃圾中转站: 新建小型垃圾转运站6个,服务半径1~2千米,用地面积每个 不小于200平方米。 中转站一般选址在道路两侧,居民区或垃圾产量多的地方。 既要保证交通便利,又要和周围环境协调,卫生美观。 垃圾处理厂:尽快完成已建垃圾处理场的配套工程建设,使之正常启用。扩 建现有垃圾处理场,占地20公顷左右,在场内一侧建设粪便处理场,使用年限不 小于10年。在垃圾处理场四周设置宽度不小于100米的防护绿地。 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及停车场:规划环卫专用车辆设置标准为2.5辆/万人,共 须配置环卫车辆50辆。建设停车保养厂1个,总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 环境卫生保洁工人作息场所:环卫工人休息场所按服务范围内人口设置,每 1.1万人设1处,共需设置18个,每处占地约30平方米,设置地点的选择应方便环 卫工人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