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汛 规划确定黄河县城段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溢洪河城区段防洪标准为20年 一遇,除涝标准为5年一遇。 溢洪河:流量75立方米/秒,河道下底宽6~34米,边坡1∶3。两侧绿化30~ 400米。永丰河:流量84.2立方米/秒,河道下底宽10~14米,边坡1∶3。两侧绿 化60米。 非工程措施:河道断面形式应尽量注重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的结合,注重护 岸的渗透性材料铺砌;在造型上应考虑城市环境的美化,增加亲水平台的设计; 注重地被、花草、低矮灌丛与树木间的层次与组合,体现出城市滨水带应有的多 样性的植被景观特色。 二、消防工程规划 规划区内远期共有6座消防站。远期拆迁现状消防站,在生活区新建2座一级 普通消防站,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座;在东部工业区和西南部工业区各新建1座 特勤消防站,其同时兼有责任区消防任务,责任区面积同标准型普通消防站,用 地面积4000平方米/座; 在南部油田社区设置两处专职消防队,级别等同于二级 普通消防站,用地面积1600平方米/座。 垦利县炼油厂、热电厂、部分仓储位于城市西南部工业区和东部工业区内, 与城区的居住和公建之间以60~800米绿化带分隔; 天然气门站与周边用地以30 米绿化带分隔;液化石油气站的布局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0016-2006) 的规定。 以市政给水为主要消防水源,市政给水管道环状网供水,公共消火栓沿道路 两旁设置,靠近交叉路口,其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两栓间距不大于120米。最 不利点消火栓压力不应小于0.1MPa。为充分利用主城区天然水源(河流),在溢 洪河与城区主干道交叉处增建消防车取水平台10个。在市政供水、天然水源无法 保证消防用水的高层工业、民用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增建消防水池。在新建广场、 小区中心等位置规划修建一些喷水池,兼作消防补充水源。 将规划的南部生活区一级普通消防站作为县消防指挥中心,建立起联合消防 指挥中心、各消防队、火场和火灾报警等方面的计算机网络与通讯系统。 消防车通道设置应满足国家现行规范的设置要求。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4米,道路上空净高不应小于4米,道路下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 力。同时应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畅通;合理规划小区内部道路,拆除违章设 施,确保消防车通道的畅通;设置危险品运输线路,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 三、抗震 垦利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按人均不小于1.5平方米的标准, 在公园、广场及学校操场等地设置避震疏 散场地;以振兴路、中兴路、新兴路等城区主要交通干道和黄河路、利河路、青 垦路等对外交通干线作为疏散救援通道。控制两旁建筑高度及退让距离,保证在 震时仍能畅通。 提高生命线系统工程的防灾能力。供水、供电、通讯、燃气、交通、医疗、 消防等城市的生命线工程,按高于基本烈度1度设防。 对重大建设项目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实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制度,并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加强对次生灾害的控制和防范,防范的重点是石油化工等企业及所有生产、 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单位。要采取严格的防震措施,制订应急措施,成立次 生灾害抢险队,提高自救能力;加固、完善黄河大堤,加强维护,增强抗震能力。 四、防空 长期准备,平战结合,全面规划,逐步建设,同步实施。战时留城比例为50 %。人防工程面积按人均1.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到2020年共建设人防工程15万平 方米。 重点防护目标:县委、县政府、待建的人防指挥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 广播电视台、热电厂、天然气门站、变电站、自来水厂、垦利黄河大桥、县石油 化工总厂、医院、消防站等重点政治、军事和经济目标。 在南部行政新区附近,建设人防指挥所一处;按城市人口的千分之二组建抢 险抢修、 医疗救护、通信、运输、消防、治安、防化等7种人防专业队,战时人 防专业队伍达到4000人;结合城市各专业部门基建逐步完成相关人防专业设施建 设。 新建10层以上及基础埋深达到3米的民用建筑,应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 城市规划确定的居民区、小区和统建住宅,应按地面新建总建筑面积的3%、5%统 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