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4月, 建立垦利县。直到1981年,县城未有总体规划。1982年,在惠 民地区城市规划组的指导下,垦利县基本建设局编制了《垦利县城总体规划》。 1987年,垦利县人民政府委托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 订。1988年,该规划经审查批复。垦利县城的性质定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 科技中心, 东营市小化工和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县城规模:远期2000年为3.5万 人,用地面积4.57平方千米,人均城市用地130.45平方米。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 以旧城为依托,向南、向西发展。规划东西向主干道5条、南北向主干道4条。工 业区重点发展西、南两片。居住区规划分布为四大片,即东北片、西北片、西南 片、东南片。公共建筑,行政机关主要分布在中兴路两侧;商业、饮食、服务业 规划在振兴路中段、兴隆路两侧,中段建综合性的市场,以商业带动城市发展; 文化教育,分布在东部城区,南部增设影剧院,文体教育用地设在县城西北部; 医疗卫生,县医院原地扩大规模,城区生活居住区内增设卫生保健站或小规模门 诊部;城东北部规划建设体育中心。采取点、线、面相结合,重点绿化和一般绿 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城市绿化,规划人均公共绿地6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40%; 烈士陵园迁至城区以北,利河路以西;以大桥公园为中心,普遍绿化城区北部, 建成城市公园。 垦利县城第二轮总体规划于1996年由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垦利县城 乡建设委员会联合编制而成, 并于1997年4月经东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第二 轮总体规划期限为近期1996~2000年;远期1996~2010年城市性质是以石油化工 及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的现代化小城市。 县城规模为近期人口4万人,用地4.76 平方千米; 远期人口为8万人,用地9.08平方千米。规划中心的县城由四个相对 独立的片区组成,即城西片区、城东片区、石化工业区和绿化景观片区。 2002年6月, 建设局委托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了第三轮城市总体 规划修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县城规模不断扩大,人民生活不断提高和垦利 县区划的调整,第三轮编制的《垦利县城市总体规划》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 要,2009年垦利县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第三轮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