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至2010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98%, 一般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达到100%, 油田回注水率达到98%。城市饮用水水质达标 率100%,主要河流及城市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标准。 环境噪声:至2010年各功能区环境噪声LAeg年平均值均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达标率100%,交通噪声LAeg平均值为65dB,外围干线70dB,干线达标率100%。 环境空气: 至2010年,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保持100%,烟尘SO2排放量控制 在省、市规定的标准以下,汽车尾气达标率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 级标准。 固体废物: 至2010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当 年无堆积量,工业粉尘和工业固体废物保持零排放。 二、规划将城区分为三类环境保护区 一类环境保护区:包括居住区、行政办公区和文教科研区。要求环境空气质 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噪声昼间小于50dB,夜间小于45dB,绿地率达到40%。 二类环境保护区:包括商住混合区、商业服务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主要分布在黄河路以北,商场街两侧以及河安路以南的中心区域。要求环境空气 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噪声昼间小于60dB,夜间小于50dB,绿地率达到35%。 三类环境保护区:主要指河庆路以南的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求环境空气质量 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噪声昼间小于65dB,夜间小于55dB,绿地率达到30%。 根据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确定城区饮用水水源 均为一级保护区,河、湖、沟渠水面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标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