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是外经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俗称“三外”(外贸、 外资、外经)之一。它在全市对外经贸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 用。东营市从建市开始就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东营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前, 在东营市经济委员会的财贸办公室内设立经贸科,对外挂东营市对外经济贸易委 员会办公室牌子, 工作卓有成效。1989年5月市政府决定将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办公室独立出来,并升格为正县级单位,内设国际贷款合作科、利用外资科和经 济联络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成为外经办的主要业务之一。1996年改革过程中, 根据《东营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东发〔1996〕19号),保留东营市对外 经济贸易委员会(简称市外经贸委,正县级),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对外经济 贸易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市编制办公室批复的内设机构中,设置对外经济合作与 贷款科。主要职责:编制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 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对外经营权、经营范围和经营资格的 审核、申报及外派劳务的审批管理;负责联合国对华多边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外 国政府对华双边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国际民间组织无偿援助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协同有关部门申报或审批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外国政府贷款及贴息贷款, 监督贷款的使用和偿还;会同有关部门审批限额以下境外投资项目,归口管理东 营市在境外兴办的各类经贸企业;负责申报、管理全市经济援助项目。 2001年8月21日,根据(东发〔2001〕7号)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东营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 政办发〔2001〕86号),东营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更名为东营市对外贸易经济 合作局,为主管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并在内设机构中设置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科。其主要职责:研究草拟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及国 际服务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 权的审核、报批及外派劳务人员的审批管理,负责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 计咨询项目的审核、申报及有关经营许可证的年度审核,协调管理双边政府间经 济技术合作项目、联合国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项目,负责东营市外派 劳务培训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研究草拟全市境外投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批各类境外投资项目,归口管理东营市在境外举办各类经 贸企业,推动企业到境外举办带料加工装配、资源开发项目,积极发展跨国经营, 负责境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报批和管理东营市承办的各类对 外经济援助项目。这次改革,将管理外国政府贷款的职能划出,交由市财政局承 担。 新增加的职能有2项:一是审核、审批境外(含未建交国家和中国香港、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项目。二是对国外承 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许可证的年度审核。随着东营市对外经贸事业的快速发展,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水平不断提高,自2003年以来,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 一直处于山东省的领先地位,促进了东营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