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机构 1972年11月23日,利津县革命委员会以利革发〔1972〕66号文件,决定成立 利津县对外贸易公司,为股级单位,隶属惠民地区外贸局,归口利津县供销社管 理。设立行政、财会、土产、畜产、粮油食品、工艺等6个股室。 1984年11月,中共利津县委以利发〔1984〕66号文件,公布县级对外贸易公 司属县局一级独立企业,隶属东营市外贸局,归县经济委员会。内设工会、行政、 财务、工艺、土产、畜产、粮油食品、储运、综合商店、陈庄外贸收购站。 1992年3月,根据山东省政府鲁政发〔1991〕127号文件《批转省经贸委关于 深化地县外贸体制改革的请示的通知》精神,自1992年1月1日起利津县外贸公司 划归利津县政府管理,由省属企业改为县属企业。内设工会、人事行政、计划财 务、粮油、食品、工艺、土产、畜产、储运科、陈庄外贸收购站、劳动服务公司。 1995年, 利津县人民政府以利政发〔1995〕8号文件,批准成立利津县对外 贸易总公司。 内设工会、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下设4个专业公司:东营三 利食品有限公司、外贸粮油食品公司、外贸工艺品公司、外贸纺织土产公司。 行政机构 1989年8月, 适应对外经济贸易新形势,县政府决定成立利津县对外经济贸 易办公室,属正科级机构,与县经济协作办公室合署办公。 1993年10月,县级机构改革,县对外经济贸易办公室撤销,其职能并入县商 业贸易委员会,下设外经外贸股。 1999年2月, 县政府决定设立利津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属正科级单位, 为县政府综合管理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职能部门, 内设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5 人。 同年5月22日,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利津县外贸总公司。原总公司 离退休、内退人员划归东营三利食品有限公司和外贸粮油食品公司管理。2000年 12月,东营三利食品有限公司和外贸粮油食品公司相继破产。 2002年3月, 县级机构改革,县政府决定利津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更名为 利津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内设办公室,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 2006年2月, 县政府决定成立中国国际商会利津县商会,与利津县外经贸局 合署办公,定编2人。 2007年12月,成立利津县外派劳务服务中心,为县外经贸局的下属事业单位, 定编2人。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机关编制总额5名, 其中,行政编制4名,工勤编制1 名。可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员、办事员2名,工勤人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