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场开始,林业归农林科管理。从1961年各分场设有专职的林业技术员。 20世纪50~60年代,农林科对全场林业生产负责技术管理,各分场对辖 区内的林业负责具体管理。80年代,林业生产归生产科管理。90年代,农场 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实施“321”枣粮间作工程,大力发展速生杨 种植。总场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各分场有护林员1名。 一、总场职责 1.贯彻执行市下达的林业生产计划,制定林业生产的各项政策。 2.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协调林业局逐年更新造林。 3.负责林业生产技术的指导和培训,以及引进和推广新品种。 4.检查督促林业生产各项指标的落实。 5.对破坏林木和绿化设施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二、分场职责 1.负责分场林业生产计划的实施,完成年度林业生产任务。 2.负责辖区内树木的安全保卫、防病、治病。 3.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林业生产及管理工作的情况。 4.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对老林带的间伐更新。 进入21世纪,农场执行东营市发展速生林生产的政策,植树林权归个人, 并按成活率每亩给200元补帖,促进了林业生产的发展。 1997年,三分场违规擅自处理林带和片林树木2000余株,造成较大经济 损失。农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