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婚晚育 建场初期,初婚的女性晚育率一直较低,晚婚晚育率仅占当年新婚人数 的8%。 20世纪70年代后,晚婚晚育率有所提高。20世纪80年代国家推行晚婚和 计划生育政策,全场晚婚晚育率保持较高水平。特别是从1994年~2002年的 近10年间晚婚晚育率一直保持在100%。 2002年执行新《婚姻法》后,晚婚率明显下降,但晚育率继续保持在100 %。 二、节育 黄河农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较早,从1964年在全场范围内,就大力宣 传和提倡推迟结婚年龄和计划生育,当年发放避孕套3000余个,结扎输精管6 人,人工流产5人。 1972年,兵团时期,有生育条件的男女共699对,采取避孕措施的442对, 占育龄夫妇的63.2%,做结扎手术的180名,占育龄夫妇的25.75%,全年出生 新生儿105人,死亡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4‰。 1981年全场实行结扎、流产、引产上环四种手术120例。1983年后已婚育 龄妇女,大多采取放置节育环、皮下埋植以及结扎和粘堵手术。1990年,全 场400名已婚育龄妇女中,有385人落实了节育措施,其中:结扎110名、放环 251人,避孕药、皮埋等24人,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6%以上。 2005年在643名已婚育龄妇女中,实行四种手术和采取避孕措施的557人, 节育率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