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0月,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把农场范围内土质肥沃,水 利条件较好,种植连片的稳产高产田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共划定基本农田 19889亩,保护率为90.1%。此后,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多次不定期检查, 有效地巩固了工作成果。 按照“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农 场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更好地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全场经济和 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法》和垦利县有关文件精神,农场编制完成 了《黄河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农田保护规则》、《土地利 用现状分析》等,使全场土地得到了有计划的管理,进一步优化了土地利用 结构。为使农场耕地总量保持动态平衡,遏制耕地次生盐渍化,不断扩充耕 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按照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现状, 自1987年以来,农场组织实施了几次较大的土地开发。 1987年10月至1988年冬,在防潮闸以北滩涂开发海水养殖场2440亩;二 分场在大汶流滩涂开发虾池877亩。1989年2月至1990年3月,在二、三、四分 场东干渠以东薄碱地开发稻田11500亩 (因黄河水源不足1993年停种水稻) 。 1989年10月至1990年4月, 在二分场畜牧队撂荒地开发试验和改良人工草场 20000亩。1993年8月至1994年3月改造低产田13050亩,扩大了基本农田面积。 2004年在四分场区完成10000亩深沟排碱项目,当年经市验收合格。2005年在 四分场区完成5000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二、三分场区完成3000亩土地整理 项目,均于当年经市验收合格。 2005年至2006年度在二、三分场区完成15000亩深沟排碱项目(项目工程 正在实施中),2006年底将全部完成。土地开发项目的完成,不仅能有效扼制 土地次生盐渍化的发展,提升土地质量,同时可净增耕地64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