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老龄事业投入 一是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金收 入稳步增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月平均已达1012.3元,比2007年增加102.9 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参保人员已达22.2万人,覆盖面达到41%。低保制度进一步健 全,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到108元和50元,分别较上年增加40元和10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 金1.2亿元。全市投入资金3248万元,完成了14个敬老院改扩建项目,有29个乡镇敬老院通过了省一级院 标准认定。农村计生家庭养老奖励扶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市财政兑现了186名市直破产企业退休职 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96.2万元。二是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标准大幅提高。自2008年1月起, 市级将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0元,并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岁再增加10元,所需资 金列入了市财政年度预算。五区一市及枣庄高新区均建立了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制度,所需资金都列 入了政府财政预算。普遍提高了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标准,其中,薛城区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50 元;市中区、台儿庄区分别由30元和50元提高到100元;山亭区由50元提高到80元。同时,还普遍提高 了95岁以上老年人的补贴标准,其中峄城区的补贴标准达到了每人每月80元。各级还积极推动建立农 村集体发放养老补贴制度。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办)、村居也分别提高了养老补贴标准,扩 大了发放范围。全市有53个乡镇(街办)、1165个村居为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380元不等的养老补 贴,分别占乡镇(街办)、村居总数的82.8%、47.1%。2008年各级共发放养老补贴金650余万元。三是 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农合的减免政策全面落实。全市各级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通知》精神,对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家庭,免除了14万余名70岁以上老年人和1.8万余名69岁以下列入低保范围老 年人的参合费用,减免了12万余名60~69岁老年人50%的参合费用,累计减免参合费用320余万元,所 需资金由区(市)、乡镇(街办)财政解决。全市有31.9万名农村老年人参加了新农合,占农村老年人 总数的97.6%以上,农村老年人成为新型合作医疗受惠最大的群体。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全面实 施优先服务的基础上,自2008年1月起,对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就诊的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 号费,并在检查、治疗、取药、住院等项目上给予适当优待。其中,市中区齐村镇卫生院对入院就诊 的老年人减免10%的各项费用,峄城区阴平镇卫生院在实行优惠的基础上,还专门购买了轮椅、担架 等器具,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进行全程陪护就医。四是对无固定收入的贫困老年人实行重点救助。市、 区(市)两级多方筹集资金130余万元,走访慰问了全市1800多位8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贫困老年人和 部分退休老龄工作者。滕州市连续两年开展了“慈善爱心助老”活动,2008年又为300名70岁以上特困 老年人每人发放救助金300元。低保救助政策向老年人倾斜,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重 病、重残、特困户及鳏寡孤独人员,视其困难程度再适当增发救助金额。对“三无”老年人,每人每 月增发30元低保金;对夫妻双方下岗且需赡养无收入70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每月增发30元低保金; 在低保家庭中,因特殊情况,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直接抚养未成年孙子、孙女(外孙子、孙女)的, 每月增发50元低保金。 组织开展“百千万”活动 一是为百名有听力障碍的特困老年人赠送助听器。此项活动由市老龄 办、市民政局、市残联共同组织,筹资30余万元,购置了150个优质数码助听器。老人节当天,市委、 市政府举行了“庆祝老人节暨为特困老年人赠送助听器仪式”。市四大家领导出席了会议,并为部分 老年人代表赠送了助听器。会后,市老龄办带领技术人员分赴各区(市)为其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 行了现场调试和赠送。二是助老消夏——千名特困老年人帮扶。为帮助贫困老年人度过炎炎夏日,逐 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市老龄办多方筹集资金60余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助老消夏” 活动。 帮扶对象为, 符合城乡低保标准、 年满80周岁、未列入2007年救助对象,特别是因病致贫的 1000名特困老年人。在帮扶过程中,市老龄办会同各区(市)老龄办工作人员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 为每位被帮扶老年人赠送了一台价值100元的电风扇和500元慰问金。三是万名老年人游家乡。此项活 动由市老龄办、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旅游局、枣庄永安财产保险公司等部门共同举办。为搞好此次 活动,市政府办公室以枣政办字[2008]48号文件转发了市老龄委《万名老年人游家乡活动实施方案》, 专门选择了台儿庄大战纪念馆、铁道游击队影视城、滕州微山湖湿地红荷景区等10个代表枣庄特色的 旅游景点,供广大老年人免费参观游览。活动期间,对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及《游览券》的老 年人给予以下优惠:景点大门票全部免费;沿途隶属市建委、市交通局的公交车、客运班车及滕州微 山湖湿地红荷景区内的游船,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60-69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对老年人乘车、乘 船、在景点内游览,还专门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老年维权和优待工作 2008年是市老龄委确定的老年人优待规定落实年。全市各级通过积极开展 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好老年人信访工作,推动了老年维权工作深入开展和 老年优待政策的落实。实施“五城同创”,是市委、市政府2008年的中心工作,市委、市政府要求市 老龄办将全市虐待和不赡养老年人案件发生率控制在每万户不超过1.5起以内。市老龄办提高工作标 准,主动提出坚决将此类案件发生率控制在每万户不超过1.2起以内,并与各区(市)签订了目标责 任书,高标准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为“五城同创”做出了贡献。为迎接省老龄办对 《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前期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市老龄委组织成员单位和各区 (市)进行了先期自查。为解决老龄部门自身想解决而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内司委先后两 次分别到市老龄办和部分区(市),对老龄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将调研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和市 政府。各区(市)也采取不同措施,对省、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省、市《老年人优 待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自查,并写出专题报告。其中,台儿庄区人大对全区的老龄工作进行了 视察,有力地推动了老年法律法规和优待政策的落实。老年法律援助中心、老年法庭、老年法律援助 联络站等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滕州市又新增1条老年人免费乘坐 公交线路,使老年人优待乘车线路达到11条。各区(市)主要旅游景点、医院、城区内公交车等窗口 服务单位,均落实了老年人凭优待证优惠、优先的规定。 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老人节期间各级广泛开展了以“关爱老人、扶贫解困”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 大力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掀起了敬老活动热潮。滕州市举行了大型文体展演。薛城区 举办了“千名老年人优惠查体”活动。台儿庄区评选表彰了“十大孝星”。山亭区邀请老艺术家到凫 城乡敬老院进行了慰问演出。市中区、峄城区开展了门球、台球、太极剑、钓鱼等老年体育比赛。市 直各部门和各大企业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受到广大老年人的热烈欢迎。2008年3月21日,枣 庄市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全国健身秧歌城市”,成为枣庄的城市文化活动名片。市、区(市)老 龄办继续组织开展了“夕阳红”旅游活动,为老年人外出观光创造了条件。5月23日和6月18日,分别 组织了两批老年旅游团队赴韩国旅游,参加了中韩老年人文化交流活动。10月,市委老干部局、市老 年体协、市老科协、市老龄办先后联合举办了第五届老年人登山节、老专家科普活动月等活动。同时, 着力筹建市级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通过积极争取,市政府已将市级综合老年人服务中心列入新城区 规划,办理了征地手续,并纳入了市政府招商项目。 (闫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