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法制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人 口计生部门职权,修订《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 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方面,积极推广滕州市“两卷管理”、“两次见面”和“一案 一议”的做法,对有经济能力而又拒不执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收 到良好的教育警示效果。 全市征收社会抚养费713.25万元,占应征收的79.9%;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06起, 执结数额53.06万元,占应征收的86.9%。为切实 强化执法监督,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聘请了 1290名执法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扎实开展行风 评议活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