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为切实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的矛盾,市委、市政府在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的《意见》中,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避 孕节育技术免费服务经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经费、乡村计划生育工作 人员工资、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经费等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政府投 入为主渠道、逐年稳定增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鼓励改革创新 和争先创优, 对获得国家级创新成果奖的单位奖励5万元,对获得省级创新成果 奖的单位奖励3万元,对获得市级创新成果奖的单位奖励1万元;对创建国家级计 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单位奖励20万元,对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的单位奖励10万元。 2005年1至11月,全市计划生育财政综合投入9323万元,人 均27.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