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全市3万多 名经济普查工作人员付出了艰苦努力,历时两年,对全市16万多家第二产业、第 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了普查登记,顺利完成了复 查核查、 质量抽查、数据录入、评估论证、审核上报等工作。1月16日,市政府 常务会议听取了全市经济普查情况汇报,对经济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发 出表彰市统计局的通报。 省统计局利用经济普查资料核算2004年度各市GDP总量 结果表明,枣庄市是全省比常规统计年报增加的少数几个市之一。全市经济普查 取得的数据资料,如实地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枣庄市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果, 反映了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反映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在枣庄 市得到了全面的贯彻落实,也反映了近几年全市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