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部门按照“巩固、提高、发展”的原则,继续加强“农机安全村”创 建工作,对拥有农机50台以上的村,按照“五有”标准(即村村“有管理组织, 有农机台账,有安全制度,有安全标语,有警示标志”),不断加大安全村创建 力度,努力使农机安全管理进村、安全知识普及到户、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市农 机部门与市安监部门联合, 继续推进在全市创建平安农机“四个一” 示范活动 (即在全市建立一个农机安全示范区、市,每个区、市分别建立一个示范乡镇, 每个乡镇建立一个示范村,每个村建立一个示范户)。通过两年来的积极努力推 进,初步构筑了市、区(市)、乡镇、村、户五级农机安全管理网络,并与市安 监局联合检查、 验收、命名了全市首批6个农机安全示范镇、18个示范村、18个 示范户。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 规定》以及《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规范了农机驾驶证申领和登 记工作,并依法开展了新牌证的换发。到2005年底,已对全市7000余台拖拉机换 发了新牌证,占应换发总数的19.6%。全市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坚持工作重心下沉, 服务关口前移,积极深入到乡村、庭院、田间地头,严肃查处“黑车非驾”、违 章载人、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有效遏制了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