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污染防治。 (1)对37家水污染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2005年市及区 (市) 政府共对37家水污染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其中:市管企业1家, 市中区14家,滕州市10家,台儿庄区5家,薛城区3家,山亭区2家,峄城区2家) 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建议对部分水污染企业实施限期治理的通知》。目前,37 家水污染企业除市中区税郭印染企业群尚未完成治理任务外,其余36家企业均完 成了治理任务。据统计,37家水污染企业投入治理资金约2800万元,年减少废水 排放量250万吨、 COD2000余吨、氨氮200余吨;此外,还有15家企业(主要是煤 矿) 投资4900万元,自行实施了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年减少废水排放量180万 吨、COD900余吨。为加强地瓜淀粉加工生产的污染防治,印发了《关于加强淀粉 加工行业环境监管严防季节性污染的通知》,滕州市、山亭区政府下发了有关文 件,薛城区环保局加大了这方面的监管力度,有效减轻了地瓜淀粉加工造成的污 染。 (2) 加大了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关闭了一批水污染企业及生产线。按照省 政府的要求,关闭了滕州市华闻纸业公司麦草生产线和滕州市誉力淀粉厂、滕州 市龙山制品厂、滕州市旭光纸品厂、滕州市第五造纸;此外,还关闭了滕州市第 三化工厂,对滕州市悟通香料公司实施了搬迁。到7月底,5家企业已全部关闭, 并拆除了生产设备;华闻纸业公司关闭麦草生产线后,城郭河群乐桥断面水质有 了较大的改善,水质COD浓度由2004年的143毫克/l左右下降到2005年的68.4毫克 /l,取得了明显效果。 (3) 加强了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对全市40家重 点水污染企业每一月一次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每次检查情况和重点河流断面水质 状况向区(市)、企业进行通报;2005年共通报超标排污企业62家(次),对25 家企业进行处罚, 对37家企业加倍征收了排污费,其中市环保局处罚了3家,责 成区(市)环保局处罚了22家;2005年,全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和达标率 分别达到93.7%和82.5%。二是积极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 行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 动的通知》,制定了“活动方案”,联合市监察局和市经贸委等部门,对全市部 分水污染企业进行了环保执法检查,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纺织印染行业和城市污 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并及时向省环保局报送了有关材料。 (4)对重点水污染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积极申报了省级环境友好企业。 分两批对全市78家排放水污染物单位颁发了《临时排污许可证》。明确了排放浓 度要求和总量指标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排污行为。组织上报了省级环境友 好企业,鲁南水泥厂、蒋庄煤矿和滕州市啤酒厂获得了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17家企业申报了省级环境友好企业。 (5) 认真实施水污染企业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第三方运营制度。为进一步加 强监控手段,提高监控能力,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第三方 运营制度。制定了实施方案,下发了文件,对11台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进行了修复。 修复后的仪器均能正常运行。 2、大气污染防治。(1)进一步加大水泥粉尘污染治理。起草了《关于进一 步加强水泥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对40家环境敏感部位的水泥企业实行每月一 次检查通报制度。 对17家擅自闲置治污设施的企业进行处罚,其中对3家移送法 院强制执行。 (2) 实施脱硫工程。对全市12家电力企业的34台锅炉,下达了限期脱硫任 务。目前,已有20台锅炉完成了治理任务。脱硫工程完成后每年可削减SO24.6万 吨, 组织9家企业投资460万元安装了SO2在线监测仪。加强了对焦化行业的治理 力度,海化薛焦、瑞达焦化、盛隆焦化,在烟气治理上取得显著效果,在化产回 收上完善了各项工艺。 (3) 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在加强水泥粉尘治理的同时,加大了对城区 餐饮业油烟治理进度,积极开展了今冬明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锅炉治理, 严查冒黑烟问题, 坚决取缔土焦池等“土小”企业。对120家酒店安装了油烟净 化气,取缔了部分集中供热区的小锅炉,配合执法局开展了高考期间的噪声检查 和露天烧烤取缔工作。全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年87%的天数实现空气质量 良好。 3、 其他污染防治。放射源管理和辐射调查工作进展顺利,根据省环保局的 部署和安排,2005年对全市45家重点放射源管理企业开展了不定期检查,安排区 (市)环保局对其他放射源开展了自查;认真落实了辐射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 了市和各区(市)放射源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和责任人,所有涉源单位签订了辐 射工作安全责任书;完成了放射源编码卡的发放、安装工作,积极督查无证用源 单位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积极做好废弃放射源收贮工作,由山东省辐射站放射 废物库废弃放射源22枚,由原生产厂家回收18枚。布置开展了全市辐射调查工作, 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磁辐射进行调查的通知》,举办了辐射调查培 训班,对全市部分广播、电视、移动、联通两大公司发射基站,高压输变电线路 和变电站,工业和医疗用电磁设备进行了现场调查,完成了枣庄市电磁环境污染 源申报登记工作,建了完善的枣庄市电磁辐射管理档案,成为全省第一个完成电 磁辐射调查、建档的城市。 4、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认真执行《环评法》,加大了对新建项目的管 理力度。出台了《枣庄市新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新建项目管理档案和 季报制度;会同市发改委、规划局、国资局起草了《关于规范建设项目联审程序、 促进项目落地的通知》,开展了新建项目清理专项活动,澄清了2003年以来全市 新建项目的底子。2005年市局审批新建项目112个,组织了对新建项目“三同时” 执行情况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