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全市农机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 务水平明显提高,农机监理“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建设进一步加强; 认真执行农机监理收费“票款分离”的规定,市、区(市)农机监理收费全部纳 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渠道。二是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加强对农机登记及驾驶员 考试和档案规范管理,严把登记考试、发证和检验关。自2005年开始换(核)发 全国统一新牌证以来,全市已累计换(核)发各类农机行驶证9500余套,驾驶证 5100余套; 检验拖拉机1万余台。与保险公司联合依法开展农机保险业务,为农 机驾驶操作人员提供安全保障,全年共办理农机保险3300余份。突出重点季节和 关键部位,开展农机安全集中整治,依法查处“黑车非驾”、违章载人、酒后驾 驶等违章行为,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 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新机制。市农机、安监部门从2006年起, 联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推 动从2004年起在全市深入开展的农机安全“四个一”示范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市、区(市)、乡镇、村、户五级农机安全管理网络不断巩固和完善。目前,全 市已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区2个,示范乡镇13个,示范村57个,示范户206个,分别 比去年增加100%,62.5%,56%和96%。 (荆 敏 石佰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