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全面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了以电 力、电信、成品油、出租车行业收费以及节日市场、商业促销、行业欺诈等为主 要内容的价格专项检查,有力地震慑了价格违法者,维护了企业和群众利益。全 市共立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302起, 查出违法所得金额814.03万元,实施经 济制裁503.59万元, 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79.84万元,罚款50.23万元,退还用户 273.52万元,上缴财政247.77万元。二是完善价格咨询举报工作制度,进一步密 切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成功实现了价格举报自动化管理,达到了“全天候”受理 群众价格投诉的要求。 进一步规范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局长公开电话、 网上投诉、市民热线和经济环境热线等价格接访和案件查办程序,拓宽了群众的 投诉渠道,方便了群众的价格咨询。全年全市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案件918件, 及时耐心解答群众价格咨询847件, 立案查处违价案件71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 失70.74万元。 三是开展明码标价宣传工作,努力构筑价格诚信平台。开展了明 码标价“宣传月”和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引导商家诚实标价、诚信经营。在 全省开展的价格诚信单位评选中,枣庄市有14家单位当选。通过提醒函、告诫书、 移动和联通短信平台等方式,加大对重点部门和行业的价格政策提醒,提高消费 者的维权意识,实现了价格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四是认真开展涉农产品价格检查, 保护农民利益。加强对小麦最低保护价,烤烟、蚕茧收购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检 查, 对全市化肥生产、经营和农业机械用油价格进行专项治理,对全市304个涉 农收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共查处违规金额162.97万元,实施经济制裁75.55万 元,有效地稳定了农产品、农资价格,规范了涉农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