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市建设和企业发展用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在保证耕地面积不减少 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申报工作,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全 年共计办理建设用地15批次, 总面积117.1024公顷,其中耕地69.7882公顷。在 保证建设用地的同时,严把申报审批关,坚持集约合理利用土地。一是积极参与 建设用地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严格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把住选址关。 鼓励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占用耕地的要严格执行耕地 占补平衡制度。二是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不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或限制供地的项目不予申报。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对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设计严格审查,把住建设用地面积关,切实达到集约用地的目 标。四是征地补偿方案没有落实或剩余劳动力没有得到妥善安置的不予申报建设 用地,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征地补偿费现象的发生。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合 法权益,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 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制订出了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 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已经市政府批准上报省政府。新制订的征地标准更符合实 际,更有利于征地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