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全市有洒水车5辆,道路保洁人员162人,民办保洁人员479人。 道路保洁坚持“两扫两保” 或“夜扫日保”制度。城市街道清扫面积239万平方米,清扫率100%。1987年,全市道路清扫 保洁作业面积扩大到384万平方米, 1988年增为584万平方米。1990年,扩大道路保洁面积128万平方米,建成区道路保洁率达 100%。 1992年, 以创建“十佳” 卫生城为契机,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全市道路清扫面积增为987万平方米,道路保洁面积 518.96万平方米, 2000年起,张店环保部门对主要道路实行机械化清扫(2000年摄) 并对城区主要道路实行“两扫全日保洁制”。1994年,对城区主次干道实行“夜扫日保”制度。1996年,城区专业队伍保 洁面积641万平方米。1998年,开展“环境卫生月”活动,在城区主要道路和繁华地段实行“夜扫日保、两扫一保”制度;对8 条道路保洁权向社会公开招标,实行市场化管理,其他道路实行定路段、定面积、定标准的定额承包制。 1999年前, 全市城区的道路清扫和保洁全靠手工劳动。从2000年起,环卫部门先后购置2部扫路车,对张店人民路、西五 路、华光路、世纪路、柳泉路等主要道路实行机械化清扫。至2002年,城区道路保洁管理范围由过去的车行道扩大到人行道、 绿化带,并实行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基本达到“五净五不见”(路面净、路沿石净、树池净、人行道净、绿化带净;不见垃 圾、不见污水、不见瓜果皮核、不见畜粪、不见纸屑塑料)要求。全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1526.7万平方米,道路清扫机械 化作业率7.7%,机械作业面积117.19万平方米。其中,张店区机扫率20%,临淄区10%,淄博高新区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