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田(1964~1989),革命烈士。山东临沂人。 王兴田1981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入伍后,历任 武警青岛市消防支队战士、代理副指导员等职,武警少尉警衔。1989年8月12日9时55 分,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的黄岛油库5号油罐(内储1.6万吨原油)遭雷击起火。10时10 分,青岛经济开发区消防中队接到报警,王兴田与中队长迅速带领13名战士、两部消 防车,于10时30分首先赶到火场,担负3号、4号油罐进行冷却降温和在5号与3号油罐 之间喷筑水帘幕的任务。在异常艰苦的环境下,哪里最危险,他就战斗在哪里。14时 许, 风向突变,大火凶猛地向4号油罐扑来,罐内的原油开始沸腾,情况万分危急, 火场指挥员下达了撤离的命令。 王兴田发现2名战士没有听到撤离命令,还在继续战 斗, 便不顾个人安危上前督促他们撤离,这时4号油罐爆炸,王兴田壮烈牺牲。中国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于1989年9月2日发布命令, 授予王兴田“灭火战斗英雄” 和 “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