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解放初,机器设备、生产厂房陈旧,劳动条件极差,工厂企业的安全生产无 统一计划,每次安全生产检查出问题,有的令其立即解决,有的限期改进,使工厂企 业的安全卫生状况有所改善,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50年代初,部分企业将安全生产 检查中未获得解决的问题编入基本建设、大修理、技术措施计划内安排解决。1954年 贯彻劳动部下达《关于厂矿企业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通知》,编制范围 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主要目的的一切技术、组 织措施,重点解决工业生产中的粉尘、高温、有毒有害气体和机械安全设备等严重危 害安全生产的重大关键问题。青岛市当年有国营厂26个、地方国营厂19个,公私合营 厂8个, 编制了安全措施计划。 其中,26个单位编制安全卫生措施项目513个,经费 161.15亿元(旧人民币),主要是用于解决降温(包括通风)和防尘开支,其次是用于安 全和防护设备。为保证劳动措施计划项目的按时完成,根据《对国营、地方国营厂矿 企业编制与贯彻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组织措施计划的意见》,由基层工会与行政签订集 体合同或协议书,工会劳动保护委员会根据集体合同或协议书,按月按季检查执行情 况,并保证安全措施计划的实现。1955年,有91个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1061个, 经费121.5万元, 当年完成705个, 占66.45%。1956年,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有 110个单位,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1275个, 当年完成了1073个, 占84.16%。计划经费 89.8万元, 当年支出109.9万元,比计划多支出了22.38%。技术改造措施项目中,属 安全技术方面的727个,当年完成628个,占86.38%;属工业卫生方面的398个,当年完 成301个,占75.63%; 属生产辅助设施方面的61个,当年完成49个,占80.33%;属个人 防护方面的79个,当年完成52个,占65.82%。1958年在“大跃进”的影响下,企业停 止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1963年,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 项规定》,统一规定了安全措施项目范围、职责、程序和经费开支,重新确定编制劳 动保护措施计划。 “文化大革命”初期,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再度停止。1970年起,贯彻执行中共中 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企业又恢复了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工作。1973 年10月30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防止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工作的通知》规定, 企业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10%~20%用于劳动保护措施,并不得 挪用。1978~1984年,青岛劳动保护技术措施项目有: 青岛电站阀门厂的炼钢电炉防 尘、青岛港务局的煤码头除尘、青岛拖拉机厂的铸造防尘、青岛第九橡胶厂的炼胶机 密闭除尘、青岛自行车厂的电镀车间排毒、青岛石棉制品厂的石棉无尘纺纱新工艺、 青岛料石厂的干式凿岩除尘、同泰橡胶厂的炭黑防尘和硫化排烟、青岛合成纤维厂的 电玉粉包装除尘、青岛动力机厂的混落砂除尘、青岛汽轮机厂的铸造车间除尘、青岛 铁厂的铸造除尘、青岛造纸三厂的切草除尘、青岛玻璃厂的灯泡车间通风拌料机械化、 青岛衡器厂的铸锅除尘和排毒、青岛磷肥厂的粉矿成球工艺改造、青岛化工厂的“六 六六”生产仪表控制、青岛橡胶制品厂的苯和汽油自动装置、青岛第二纺织配件厂的 铸造除尘和油漆车间排毒、青岛第六棉纺织厂原棉搬运上垛机械化、青岛胶南水泥厂 的立窑等除尘和原料加工除尘、青岛石棉总厂的石棉梳棉和防尘、青岛自行车工业公 司的冲床安全装置试点等。 对此, 国家每年均给青岛市补助。1977年,国家补助了青岛市4个企业防尘防毒 技术措施费;1978年,补助3个项目治理粉尘危害技术措施费23万元;1979年,补助2个 项目治理尘毒经费19万元;1980年,补助4个项目经费58万元;1981年,补助7个项目经 费102万元;1982年,补助5个项目经费91万元;1983年,补助2个项目经费40万元;1984 年,补助1个项目经费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