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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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建港后,货物装卸由店家商铺代办,临时觅人进行作业。德国侵占时期,船
舶的装卸、 货物的搬运, 由各船行、货主自行承办。各外国船行为了免除种种麻烦
(如语言不通),便利业务,就雇佣一些精明强干、又有号召力的工人,把装卸货物
事务包给他们,于是逐渐形成了封建包工制。
青岛港的封建包工制,主要是在装卸搬运业。包工头招揽、雇佣工人多有乡土背
景(如寿光帮、即墨帮等)。为了巩固他们的地位,包工头之间又互有契约、既勾结、
又争夺。这样,他们既独霸一方,又联成一片,形成一肥肉很强的封建势力。各包工
头之间,根据港口装卸业务的特殊性,逐渐形成了专业分工。日本侵占时期,码头工
人分成杂货、 煤盐、火车、运搬4部,后来还有行李部。各部都有包工头把持。封建
包工头(即大把头)之下,还有二把头、三把头,甚至还有四把头。大把头拥有一部
分常工;二把头代替大把头统管事务,招揽临时工;三把头领工人干活,负监督之责;
四把头负责工具收发。此外还有司帐,专管工资帐务。
受封建把头层层盘剥的工人收入微薄。德占时期,常工每月10~12元,临时工每
天0.25元;日占时期,常工每月7~15元,临时工5元。
封建把头对工人和货主的盘剥花样百出,有明有暗,有硬有软;㈠明克扣。在日
占时期,包工头每月包下8000吨货,每吨货包价0.18元,每月包价为1440元,而每吨
货只发给工人0.11元。包工头仅此项每月即获560元,相当于37个常工,100多个临时
工的月工资。㈡吃包饭。包工头规定,常工必须吃包饭。包饭费每月6.60元。其中约
有一半为工头中饱私囊。 煤盐部有60名常工,包工头仅此项每月侵吞198元。㈢报假
帐。封建把头钻码头工人一般没有文化、凭记忆算帐的空子,常以多报少,克扣工人
应得工资。此外,还有侵占奖金、打抽丰(以做寿、办红白喜事为名)、抽头聚赌等。
对于孱弱可欺的货主,还常报假帐,以少报多,除多拿力资外,还侵占货物变卖。
1928年冬, 政记公司的煤盐搬运业务被收回。到1932年,码头运输管理处的4部
已有3部收回官办, 包工制改为领工制,工人由码头运输管理处雇佣,工人工资按作
业吨数由管理处发给。1932年10月,青岛市市长沈鸿烈责令港务局取消杂货部包工制,
港务局即于10月19日取消码头运输管理处杂货部包工制。为了防止把头肇事,港务局
也给了他们一定的职权和经济利益。杂货部18个班的17名大把头有13人被任为码头运
输管理处雇员, 每月工资50元;18名二把头全部提升为领工,每人加工资5元。继杂
货部取消包工制后, 1933年2月25日,行李运搬的包工制度也被取消,业务由码头运
输管理处接办,把头均被留用。并厘定规则,设置行李房,凡旅客行李概由行李房的
行李夫代为搬运。“行李夫一律穿制服、制帽。制服为背心式,蓝布红边,前后各缀
以圆形白布,横书号码直书行李夫等字样。制帽用红绸制成,前额缀以白布,上书青
岛市港务局码头运输管理处行李夫”。码头运输管理处下属的4部1房,领工常工共约
2259人。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 封建把头包工制又在港口恢复。当时杂货班有把头9
人,煤盐班有把头33人,运搬班有把头5人,火车班有把头2人。这些把头都各有靠山,
甘心事敌。把头毛桂芳的靠山是日本人中西,汉奸把头张金堂则结识松村及中岛,他
们仰仗日本人的势力挂牌统治工人,在码头上为非作歹。把头韩家骀曾两次帮日本侵
略者从济南、 德州掠买劳工,仅1943年一次,被骗招200余人运送到日本。韩家骀还
采用极其卑鄙的“绑架”手段,帮助日本侵略者捕捉码头工人。煤盐五班工人杨永升
和他的哥哥,就是被韩家骀骗到日轮“园田丸”上押赴东京的。这个汉奸把头还经常
向日本宪兵告密, 陷害码头工人。1943年6月,二号码头失盗,韩家骀便诬千是李明
月等38人与“八路”勾通盗卖。日本宪兵便将38人抓去严刑逼供,李明月因受刑过重,
以致双目失明。把头从埠头株式会社把活包下来时,每月从埠头株式会社领取的力资
比他支付给常工的月薪总额要高得多。当时发给常工的月薪是12元,而封建把头却按
每个常工月薪42元领取(工人的日工资0.7元,加上0.6元的饭费,0.1元菜金,合1.4
元),工人应得工资的71.43%被把头等吞没。把头对卯子工的剥削更为残酷。卯子工
的雇佣量往往比常工为多,因为卯子工是临时性的,把头对他们的剥削更无“后顾之
忧”。把头每天打发领工到工市上招来一二百名卯子工供他驱使和盘剥。
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青岛时期,港口当局又重新启用全部汉奸把头。码头运
输管理处恢复之初,沈绍宗带了大批国民党海军人员安插在这个处的各个重要岗位上,
当时的总务股、计核股、作业股、稽查股的股长,全是沈绍宗的亲信。青岛港码头作
业仍分为杂货、 运搬、火车、行李、煤盐5部,由数以百计的封建把头、司帐控制。
日伪时期的大汉奸把头依然操纵着统治码头工人的大权。1938年就秘密参加日本特务
组织的汉奸把头邱汝楫又成为沈绍宗的“密使”,而且被国民党特务机关授命,在青
岛港收罗过去的同伙建立特务组织。这些重新起用的封建把头被授予可以裁减、开除、
监视和处罚工人的特权,并享受高额工资待遇。国民党青岛市政府以“裁减老幼工人,
平衡工人开支” 为名,把裁减工人的大权交给封建把头。1946年1月,市政府“工作
计划”中写道:“近以每月各日工作之繁简,难持平衡,而工人开支过多,拟将各班
中之老幼及懒惰工人由领工负责酌理裁减”。1946年裁减之前,“煤盐部计19班,每
班52人, 共工人988名;杂货部计12班,每班27名,共工人324名;运搬部计5班,每
班37人,共185名;火车部计2班,共工人208名;行李部计1班,共工人52名,各部工
人总计1757名(包括把头和司帐)”。同年3月4日,“将火车、运搬、煤盐三部工人
酌理情形加以裁减, 度共裁去六百余名”。早在2月底,《青岛市码头运输管理处通
告》即已宣布:“自三月一日起,所有煤盐第五、第六、第七、第九、第十、第十二、
第十三、第十四、第十八共计九班;火车部第一、第二共计二班,均暂改临时工人。”
此次改为临时工人的煤盐部有416人, 火车部208人, 总计624人。 该通知还宣布:
“大领工之工资给养等,仍由本处照常发给。”封建把头还有权制定自大的“法规”,
如5个作业部的封建把头曾制定了一条“联合法规” ,凡被把头开除的工人,其他各
班一律不得继续雇佣。
1949年6月青岛解放后,对员工采取包下来的政策,并对劳动组织进行改革。
一、 对劳动组织的初步改革。⑴改革不适应的专业分工,仍以杂货、煤盐等5部
为基础,适应地调换劳动岗位,努力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如低收入的煤盐工人和高
收入的杂货工人,由于货种的差别和装卸成本的差别等,两者收入相差悬殊。据测算,
他们之间的提奖工资比为1∶120。通过调换劳动岗位,不仅使低收入的工人工资提高,
而且使各工种工人相互熟悉了业务,互知甘苦,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工人之间的感情,
为进一步改革创造了条件。 ⑵改变劳动组织。1951年将5部合并,将全部工人1260人
分为2个队1个组。第一队分17个班,装卸搬运杂货(件杂货);第二队14个班,装卸
搬运煤盐、 散货(散杂货);行李组18人,专司代旅客搬运行李。每班有班长1人,
会计1人, 炊事员1~2人。各班人数分别为35~45人,统一由栈埠处辖,码头装卸事务
所领导实施作业。 ⑶实行三班轮流作业制。1952年9月实行三班轮流作业制,取消杂
货、 煤盐等名称,将2个队31个班划为39个装卸班(每班改为25人)、3个技术班、1
个杂工班,行李组则改为行李班,计44个班,并掌握劳动力强弱进行搭配调整。三班
制适应了装卸作业的实际需要,当时报纸京高度评价了三班制作业,认为:“不仅减
轻了工人劳动强度, 也缩短了船只在港停泊时间。如申127班轮过去每次在港停泊时
间平均49.33小时,试行三班制后,停泊时间只需30.33小时。”
二、 劳动组织调整。1951年7月,青岛港学习苏联管理港口的经验,成立“大港
作业区”。但由于关系没有理顺,作业区未能实践它的职责,组织机构重迭,手续繁
杂等弊端难以克服,最后被撤销。青岛中港、小港在总结大港作业区的经验和教训的
基础上,于1953年上半年成立中港作业区、小港作业区。1954年3月1日,大港装卸区
又重新成立。该年第四季度,演成立了机械队。
三、劳动成员整编。青岛解放后,港务局接收和新招工人均为正式工人。由于港
口装卸工作的不稳定性,劳动力的平均使用率大致为50%左右,其余均浪费在待时上。
装卸工人普遍没有文化和技术,长期从事繁重的劳动,生产困苦,体质差,年龄偏高。
针对这种情况,港务局对装卸工人进行精减,以改变劳动力构成。至1957年,装卸工
人已由1953年的2140人精减到1520人,但劳动力素质差的情况仍然存在。特别是中、
小港,年龄偏大,病号和无劳动能力者的比例偏大。1958年,港口任务剧增。虽然增
加了三四百名临时装卸工人,招收了数百名装卸工人,同时还发动社会力量支援装卸
生产,但是由于他们对装卸生产不熟练,特别是由于缺乏相适应的劳动组织形式,仍
不能满足装卸作业的需要。同时新老工人的工资关系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影响了全
港装卸工人劳动热情的发挥。为此,港务局贯彻中央“根据船舶运输需要,合理调配
劳动力” 的精神,从1958年9月起对青岛港的劳动组织形式进行了改革。在改革中首
先将尚能从事装卸作业的辅助工人补充到基本组,以扩大基本作业的生产能力,把任
务量相对减少的小港工人抽调到大港装卸队伍中,从而使装卸力量有所加强,辅助人
员、 勤杂人员相对减少。另外,打乱原先的工组结构,重新编排。各工组统编成7个
连队,每一个连队包括船舶作业和火车作业工组,通过连队这一中间层次加强对各工
组的领导。 调整以后, 生产人员在职工总数中的比例由1957年77%, 上升到1958年
85.7%。其次,实行统一调度、统一计划。装卸、火车和机械的调度,采取合署办公,
统一安排和编制车船作业计划, 使3个部门调度紧密配合,及时掌握和交流车船作业
情况,及时解决问题,较大限度地发挥人力、机械、码头、库场的通过能力,提高了
生产效率。此外,为了鼓励装卸工人的劳动热情,对工资制度亦进行了调整,装卸工
变计件工资为计时工资加奖励的工资制度。在1963名工人中,有老工人1027名,新工
人936名,改革后的工资水平(包括奖励津贴),老工人平均为75.84元,新工人平均
为64.05元。 新老工人工资差距缩小,扭转了计件工资制度“增资快、工资高、差距
大”的现象。一系列的改革,使港口生产出现新的局面,工班效率连续3年均有增长。
1958年比1957年增长13%,1959年增长35%,1960年增长105%。
1985年, 青岛港务局设4个装卸作业区、集装箱公司、客运站、机修厂、外轮航
修厂、轮驳公司、汽车运输公司、外轮理货公司、通信导航处、供电站、科研所、环
境监测站、 职工医院、职工学校、材料加工厂等。年末职工15112人,其中全民职工
14318人,集体职工794人。按交通部的人员统计分类,一线生产工人4591人,占全民
职工的32%; 二线生产人员5601人,占39%;三线人员3603人,占25%(其中管理人员
1926人);其他人员523人。
1990年末,青岛港务局共有职工15493人,其中全民职工13987人,集体职工1506
人。按交通部的人员统计分类,一线生产人员4092人;二线生产人员5065人;三线人
员4578人(其中管理人员2035人),其他人员2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