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青岛公共交通部门对接收的35辆汽车全部进行了整修,车质普遍提高一、 二成, 减少了车辆在路线行驶中的抛锚现象。同时还抢修了上级调拨的旧车体15辆并 装配了5辆大型客车。1951年5月成立修车队, 为中央交通部华东整车分会整修了十轮 卡车20辆,“奇姆西”引擎、底盘等30辆,以及其他单位各种车辆等共计59辆。1952年 修理厂充实了修车机工具,划分了大修、保养、铁木油、车钳等工间,修车能力大大提 高,当年大修液体燃料车24辆,固体燃料车61辆,大修能力由每月3辆提高到每月15辆。 另外还整修车棚20辆。1954年制定了大修车辆操作程序工序表,编制了作业计划,从而 大大提高了车辆完好率和修车能力。1955年将工时定额列为评比的一项重要条件, 并 认真推行大、中修作业计划, 使修车质量和速度逐步提高。当年大修车161辆(对内大 修大客车68辆、货车1辆、车身2辆,对外大修货车72辆,大修客车2辆、特种车4辆、轻 便座车12辆),中修车80辆(对内修大客车64辆、车身1辆,对外修货车8辆、特种车6辆、 轻便车1辆)。 1958年, 在浮夸风的影响下,提出了大修里程达到40~60万公里的口号,实际只实 现了大修里程99.168公里。这一年只大修车10辆次, 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每年平均 大修车60辆次减少50辆次,形成了车辆拖保失修现象。1959年,修配厂对大、中修车辆 采用综合修理法, 由三个工段负责。1961年,车辆技术状况恶化,造成消耗大、成本高 的问题特别突出。仅损坏的主要配件数字就相当惊人。一年更换万向节1 000余只,盆 形轮160余只, 角尺齿轮170余只,仅此三种机件价值就达10万元左右,加上汽车配件供 应困难,更加剧了车辆拖保失修。为解决上述问题开展了车辆大检查大维修运动,并自 力更生制造了维修材料,初步改善了车辆技术状况,逐步提高了完好车率。同年大修车 48辆,中修车14辆,大、中修发动机42台。1962年为彻底扭转车辆技术状况恶化的局面, 大抓了修车质量, 恢复了汽缸镀铬,冷磨热试等先进工艺。同时严格了技术检验制度, 使全年完成大修车67辆、中修车26辆、大修发动机47台的任务。1963年在车辆大中修 中试行了汽缸体、飞轮壳的修复工艺和变速箱壳、球头的加工工艺, 并成立了专业引 擎组、底盘组和轮胎工间,使需进厂大、中修的车辆均能得到及时修复。 1981年5月, 随着各车场的建立, 基本上各场均有条件单独维修发动机和底盘。 1984年7月电车场对大修四保车身的修理逐步实现了工艺化,对发动机(主电机)、底盘 等总成也逐步实现了修理卡片化,从根本上保证了修车质量的提高。1987年7月份生产 平衡会议决定,凡进厂大修、四保的车辆喇叭线路都在修理范围以内,原车没有的要配 设,线路走向及图纸亦趋向规范化。 1982年, 青岛出租汽车业制定了技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对车辆的 保养与维修给予了严格规定,制定了1~4级保养竣工检验标准,确保营运车辆安全行驶, 对驾驶员的例保作业范围也给予严格规定。1984年, 制定了《驾驶员统一安全操作规 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