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解放前,各个历史阶段所建立的各种公共交通公司均设有汽车保养场,且技术 力量都比较强, 但对汽车保养工作却均由于设备不足等原因,没有正常进行,所能进行 的只是一般的修理作业。 青岛解放后,在道口路17号设汽车保养场。当时保养场仅有18名修理工,设备不足 (仅有机器设备14种),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全凭耳听、眼看检查车辆和肩扛、手抬的方 式进行修理作业。为了保证车辆及时得到修理,实行夜间报修制度,以不影响第二天出 车。当时保修工作比较简单, 没有形成科学的工艺规程,基本上是“以修代保”,修车 质量也不高。 1950年7月青岛市交通公司组建后,保养工作仍因设备不足、技术力量薄弱而无法 进行。1952年在修理厂内设立保养工间,车辆实行按里程进行一、二、三级保养,车辆 保养工作开始走向正轨。但由于保养力量不足, 保养工作始终完不成计划。1955年修 理厂建立了汽车一、二级保养周作业计划,并根据山东省交通厅要求,开展了二级保养 测定工作, 制定了“奇姆西”、“金刚”等类型车的二级保养工艺卡片。1958年虽制 定了《车辆技术保养制度》,但由于“大跃进”的影响,车辆的保养工作仍陷入被动局 面,车辆技术状况日益恶化,路线坏车率超出计划9.2倍,致使每天有20多辆车停厂待修 不能投入运行。 1959年,青岛市公共交通部门在车辆保养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建立技术安 全鉴定制度; (二)建立车辆技术资料片与重要盘存图表;(三)改进保养制度,将四级保 养制度改为山东省交通厅规定的二级保养四项作业制度。1960年, 贯彻计划预防保养 制度,在保养作业中采用五定(定部位、定进度、定工具、定车辆、定人员)、四洁(人 身洁、场地洁、工具洁、机件洁)、两美观的快速保养方法,提高了作业效率。 1971年5月, 制订了《汽、电车行车人员例行保养守则》(草案)。1975年4月又制 定了《汽车驾驶员安全统一操作规程》, 其中第一项就明确了汽车驾驶员例行保养的 规定。同月,还制定了《汽车一、二、三级保养制度》,共分驾驶员例行保养守则、保 养检查员工作责任制, 以及一、二、三级保养技术规范和一、二、三级保养竣工技术 要求等15部分,还规定了汽车一、二、三级保养间隔里程。 1978年在狠抓企业管理中, 认真贯彻执行了各级保养制度, 使车辆完好率上升到 97.2%。 1982年制定了《保养技术规范》。该规范规定公司采用包括例保在内的五级 保养制度,并对各级保养的间隔里程作了规定。 1983年3月4日, 青岛公共交通部门下发了《关于下达车辆维修作业有关规定的通 知》,以加强车辆管理,提高保修质量,改变车辆技术状况恶化的局面。1987年,青岛公 共交通部门严格执行了各级保养工艺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了过程检测手段,添置了必 要的检测仪器,充实加强了技检队伍,使车辆等级不断提高。 1989年制定了《关于小公共汽车各级保养作业范围暂行规定》, 规定三级以下的 保养和小修由各承包单位负责,四级以上的保养与维修由公司定点集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