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用地 1898年, 胶澳租借地划为青岛、李村两个行政区。青岛的行政区设
在青岛区总督府一带。包括总督办公大楼、法院、监狱和总督府各主要部门官员的办
公楼和官邸。规划呈单核心的结构形式。1935年, 《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拟将行
政区移至台东西侧工厂地一带地域规划, 后未实施。1939年日本青岛守备军司令部规
划将市区中心向北移至海泊河北(今鞍山路一带),形成按多核心组团式规划模式。
1960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城市规划为6个行政区,即市中心区(包括市南、
市北、台西、台东区)、四方区、水清沟区、沧口区、楼山区、疗养区,市中心区是全
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城市布局仍属单核心结构形式。
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以现有市政府大楼为主体, 在沂水路、青
岛路、太平路一带,布置全市性的政治、行政机构,形成全市政治行政中心。
中心广场用地 在青岛解放前历次规划中均未提及。青岛解放后, 1957年《青岛
市城市初步规划》提出: 人民广场(现汇泉广场)形成以绿化和文化建筑为主的市中心
广场,鞍山路附近辟为文化广场、港埠附近辟一埠头广场,在海滨适当地点辟一综合性
广场。
1984年制定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 “对人民广场、沧口广场、第三公园广
场和海泊河广场,进一步完善设施,充分发挥其功能。今后结合火车站广场、港口客运
站、体育场、公园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的扩建, 开辟停车场,规划新建城市专用停车场8
处”。
第五节 行政区和中心广场用地规划
视图
行政区用地 1898年, 胶澳租借地划为青岛、李村两个行政区。青岛的行政区设
在青岛区总督府一带。包括总督办公大楼、法院、监狱和总督府各主要部门官员的办
公楼和官邸。规划呈单核心的结构形式。1935年, 《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拟将行
政区移至台东西侧工厂地一带地域规划, 后未实施。1939年日本青岛守备军司令部规
划将市区中心向北移至海泊河北(今鞍山路一带),形成按多核心组团式规划模式。
1960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城市规划为6个行政区,即市中心区(包括市南、
市北、台西、台东区)、四方区、水清沟区、沧口区、楼山区、疗养区,市中心区是全
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城市布局仍属单核心结构形式。
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以现有市政府大楼为主体, 在沂水路、青
岛路、太平路一带,布置全市性的政治、行政机构,形成全市政治行政中心。
中心广场用地 在青岛解放前历次规划中均未提及。青岛解放后, 1957年《青岛
市城市初步规划》提出: 人民广场(现汇泉广场)形成以绿化和文化建筑为主的市中心
广场,鞍山路附近辟为文化广场、港埠附近辟一埠头广场,在海滨适当地点辟一综合性
广场。
1984年制定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 “对人民广场、沧口广场、第三公园广
场和海泊河广场,进一步完善设施,充分发挥其功能。今后结合火车站广场、港口客运
站、体育场、公园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的扩建, 开辟停车场,规划新建城市专用停车场8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