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是中国纺织工业基地之一,是棉花的重要销地。早在1929年,青岛就设置过 棉花检验处,针对棉花商贩掺水掺杂的不法行为,以棉花的含水、含杂进行检验。 建国后,1950年,青岛成立棉花检验办事处,对工商交接的成批棉花进行质量检 验,检验结果作为结算的依据。1957~1963年,青岛棉花检验办事处随上级机构撤销。 这期间,产地棉花检验工作由市供销合作社承担,自行检验出证,直接交纺织厂使用。 在验收中发后异议时,由工商双方协商解决。 自1973年,山东省纺织纤维检验所麦收山东省商品检验局共同承担进口棉花检验 任务。凡经青岛进口的棉花,由青岛棉麻供应站报验,由省商品检验局和市纺织纤维 检验站共同执行秤重、扦样、检验、出证。 1973~1984年期间, 共检验外棉105个国别、216艘次,达830238.95吨。两单位 的检验人员均在有效索赔期间完成全部检验程序,保证了国家利益。外棉流向除青岛 市以外,还调拨山东、山西、陕西、河南、四川等省。1978年国产棉花上市后,青岛 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加强了检验,并增加对棉花纤维物理性能指标的测试。自此,青岛 纺织纤维检验所改出两份证书,一是以品级、长度、水分、杂质检验结果为结算凭证; 二是以细度、长度、成熟度、强力等指标,指导纺织厂配棉和统一验配技术。 1984年10月,国家允许各棉纺织厂到产地自行采购棉花,随行就市直接进行结算。 棉花供应渠道发生变化后,出现了抬高棉花品级、抬高价格和压低棉花品级、压低价 格的问题。为此,青岛国营第三棉纺织厂、第五棉纺织厂、第六棉纺织厂、第八棉纺 织厂、第九棉纺织厂和第十棉纺织厂以及崂山县棉纺织厂都先后和青岛纺织纤维检验 所签订了委托检验合同。由纤检所进行秤重和品质检验,公正地处理农工之间的利益 关系。 1986年,青岛市标准计量局和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审计局、青岛市供销社组成 了青岛市棉花收购检查组,贯彻中央和山东省关于加强农产品收购工作的指示,赴青 岛产棉区平度县监督检查棉花收购工作,使棉花收购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