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量值传递的项目主要是对度量衡器制造、修理业户,生产用的标准砝码, 新制造、修理的台秤、地秤、竹木直尺和工厂、企业、商店使用的一般度量衡器检定 检查。 建国初期,青岛市度量衡检定所仍利用接收下来的度量衡标准器开展工作。1953 年4月, 开始对天平,玻璃量器,钢、皮卷尺等实行检定。但哪里仅靠市度量衡检定 的人力物力, 远远满足不了工业生产的要求。1958年5月,市计量检定所采取了“委 托检定”的方式,扩大计量器具的检定品种,以保证量值的准确一致。先后与青岛发 电厂、四方机车车辆工厂共同拟定《青岛市量具计器委托检定暂行规定》,内容包括: 1、承担委托任务的单位,在业务上应接受青岛市计量检定所的指导和检查。2、承担 委托检定的计量部门, 应将设备情况检定规程、合格证书式样送青岛市计量枪 定所 备查,并按年、季、月报送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3、委托检定专用章及仪表铅封印, 由青岛市计量检定所核发。经检定合格的量具计器,填合格证书,加盖委托检定专用 章, 不合格者,开具检定结果记录单。4、委托检定的量具计器,按山东省人民委员 会批准的“山东省量具计器检定费表”征收检定费。5、青岛市计量检定所负责压力、 游标卡尺、游标高度尺、游标深度尺、游标角度尺、外径千分尺、测深千分尺、杠杆 千分尺、 塞尺、百分表和测齿卡尺等的检定;四方机车车辆工厂负责4~6等量块、量 块附件、平行平晶、平面平晶、刀口尺、直角尺、正弦尺、水平仪、表面光洁度样板、 300毫米以上游标卡尺、高度尺、深度尺、100毫米以上千分尺,内径千分尺、,测微 计、 杠杆卡规及齿轮滚刀、半径样板等的检定。青岛发电厂负责1.0级以下电流表、 工率表、工率因数表、万用表、钳形电流表、电度表、高压电压表等的检定。协议达 成后,青岛市计量检定所分别向委托检定单位发了“委托国家检定专用章”自1958年 5月25日开始启用。“文化大革命”期间,委托检定协议自行消失。 青岛市计量标准局自1966年1月18日开始, 对工厂企业计量室建立的四等以下标 准端度量块,开展了量什传递。1975年,计量检定所成立化学计量室,对酸度计、电 位滴定仪、导电仪、极普仪、光电比色计等化学计量仪器和材料试验机、硬度计等材 料测试仪器以及大型工具显微镜等光学精密仪器进行检定修理。 国978年,又开展了 工厂企业计量室作标准用的标准活塞压力计、标准压力表、标准热电偶、标准电池等 的量值传递。 1985年11月,青岛市标准计量局下设青岛市计量测试所、青岛市衡器管理所两个 计量温室技术机构,承担全市量什传递任务。至1986年底,“两所”开展计量器具检 定110余种, 形成了一整套国家量什传递系统,实行了严密的周期检定制度,基本满 足了全市工农业生产及其他各方面在量什统一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