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青岛市有11家华商火柴厂使用33个商标。1932年《青岛工厂一览表》记 载:青岛有36家工厂使用58个商标,其中华商18家,使用商标31个;日商18家,使用 商标21个。1947年3月,有宝纳酿酒厂等13家酿酒厂,经核准使用商标59个。 建国后,市工商局于1959年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和高产 优质的指示,结合通过商标监督产品质量要求,提出组织检查产品质量的工作意见。 首先由市计划委员会、 工商局、商业局等8部门成立了“青岛市商品质量检查领导小 组”,设办公室于市工商局,负责全市产品质量检查指导,各工业局分口组织检查, 促使全面商标注册。国营针织三厂在这次检查中,纠正了过去已停止使用的“中牌” 商标,重新设计新商标。商业批发部门和部分零售店成立7个商品质量研究改进小组, 负责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产品质量、商标使用状况及改进建议;对入库商品使用未注 册商标的, 予以拒收,促使生产厂重视注册商标使用。次年2月11日,市工商局向市 人民委员会和山东省工商局写出了 《关于通过商标检查产品质量工作情况报告》 。 1962年市工商局在加强商标管理中, 重点检查1196种产品商标使用情况。 其中,有 720种产品使用408个商标,占60.2%;有21个品种使用14个未注册商标,占1.76%;已 刊明厂名、品名、地址、标记的132个品种,占10.87%;没有使用商标和未刊明品名、 厂名、 地址标记的323个品种,占27.17%。到次年底,通过商检和辅导使用,全市有 151个工厂企业使用商标422个(包括出口商标38个)。其中,注册商标406个,占96.21 %,未注册和核驳后继续使用的商标16个,占3.79%。 1964年10月14日,市工商局、轻工业局、文化局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召开轻工、 化工产品商标、 装潢、造型、美术设计评比会,确定了3项评比内容,并按行业分为 食品、 造纸、印刷、印制、靴鞋皮革、五金化工等5个小组,由有关企业进行评比, 交流经验, 然后邀请美术工作者和外贸、商业部门代表总评。在229种轻工、化工产 品中,评选出一类产品85种,二类产品90种,三类产品54种。这次评为一类产品设计 使用的商标,均符合规定要求。青岛木厂“流星”牌乒乓球拍、新兴金属制品厂“犀 牛”牌图钉和“钻石”牌笔尖、青岛衡器厂“公平”牌台秤、大陆五金厂“永安”牌 挂锁、新和化工厂“火圈”牌活性炭等,不仅商标取材和产品用途有密切联系,而且 构思鲜明生动,引人注目。新兴金属制品厂铅制火柴盒,以青岛市名胜作图案,生动 大方,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1965年,市工商局进行了企业使用商标注册换证工 作。是年3月,全市共有230个企业注册、使用495个商标(包括原私营企业注册商标82 个,早已停用,尚未办撤销手续) 。在其商标使用中,擅自改动商标文字、图形者甚 多,且仍在市场上流通。据此,结合商标换证,按行业发动企业进行了自审自查。至 年底,除中央、省属工业企业以外,市属280个企业使用306个商标,确定换证82个, 变更注册人名义和增加使用商品32个,换证改换图案15个,予以撤销74个,查出企业 未注册商标8个,督促其办理了查询和注册手续。 1966年4~11月间, 市工商局按照国务院批转中央工商局《关于改进商标管理工 作的报告》、山东省工商局《关于进行清理商标问题的意见》和市委宣传部《关于整 顿和改革商标和商品广告的意见》 精神,先后组织传达贯彻,并以国务院1963年4月 10日公布的《商标管理条例》为准则,经清理整顿和商标改革,全市有内销商品商标 316个, 其中,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26个;带有宣杨唯心成分的27个;商标可改可不 改的220个;商标设计较好的43个。同时,对出口商标也进行了改革偿试。于11月4日 向山东省工商局、市人委、市委宣传部、中央工商局等部门写出《关于商标改革工作 的情况报告》。1975年春,市工商局依据“加强商标管理,促进企业保证和提高产品 质量” 的要求,进行青岛市商品质量重点调查。先后走访16个工厂、5个工业主管局 和9个商业批发单位, 根据国家质量标准,参照历史资料和用户、消费者意见,着重 分析了63种商品质量,属下降的43种,占68%;质量比较稳定的仅20种,占32%。市工 商局根据《商标管理条例》和《青岛市内销商品商标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监督产品 质量规定,就工厂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标准、搜集产品质量意见、监督改进产品 质量、罚款及撤销商标注册、查处伪造假冒商标等,作了规定。 1979年,市工商局参与了青岛市组织的产品质量评比活动。在全国、全省评比中, 青岛啤酒和熊猫牌印花双面绒,被评为国家银质奖;梅花牌载重汽车轮胎、青岛白葡 萄酒、即墨老酒等17种产品,被评为全国同行业优质产品;箭牌骨胶、钻石牌笔尖、 三星牌鞋钉、孚德牌半高跟女皮鞋、红岩牌衬衫、雪莲牌精梳涤绵细纺、青岛牌电度 表、海洋牌薄层硅胶等53种产品被评为山东省优质产品。除此,在山东省优质产品评 选中,青岛有37种产品使用的39个商标,由省工商局授予“山东省著名商标证书”。 一些传统老牌、名牌,诸如“佛桃”牌糖果、“鸡牌”味精、“金风”牌绣花枕套、 “钻石”牌笔尖、“鸳鸯”牌提花绒毯等,在“文化大革命”中被作为“封、资、修” 或含“四旧”内容的商标,曾被禁止,给生产企业商标使用造成极大困难,通过拨乱 反正,一些老牌商标又重新恢复使用。1979年下半年至1980年10月,根据全国商标工 作会议精神,先后在青岛百货商店和青岛百货、纺织品、烟糖、五金、交电等采购供 应站发展了35名商品质量监督员。在工业系统,以市化工、二轻两局为重点,组织发 展12名质量监督员。市工商局按照企业申报评优产品,在向省内外用户广泛征求意见 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经委和工商总局部署,由市经委、工商局、标准计量局及各业务 主管部门组成检查小组,按照评比条件,从申报1990年国家质量奖的91种产品中推荐 出52种参加全国评比。同时,推荐153种参加全省评比。评比结果,有7种产品获国家 金、银质奖,57种为省优质产品。是年秋,工商总局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中,推 选青岛市工商局等4个单位, 参加了国家经委和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在北京召开的产品 质量管理经验交流会,青岛市工商局介绍了“通过商标管理监督产品质量”的经验。 1982年秋,市工商局到青岛人造板厂进行了缝纫机台板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该厂在 生产台板中,不按工艺操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正品率为60%、副品率30%、次品 率10%。两个月后,又进行第二次检查,除副品由30%下降到20%外,次品已上升到20%, 而且还把13271个副品和14423个次品,都按正品销售,又加少用包装材料,导致台板 质量更加低劣, 以上两项相加,多收价款6.38万元。为此,处以罚款6万元,上缴国 库,并向全市工商企业发了通报。 1984年, 市工商局通过宣传贯彻《商标法》,检查验证了582个企业使用的1058 个注册商标情况。次年5月20日,国家工商局、国家经委等4部门下达的《关于使用未 注册商标几点意见的通知》就有关药品、卷烟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其他商品准许使用 未注册商标和准许出口、参加优质产品评比等,作了明文规定。是年,市经委、市工 商局等部门, 贯彻国家经委和山东省工商局等5部门下达的《关于检查流通领域商品 质量的通知》精神,于6月14日至7月,由市经委牵头组成工业、商业两个检查组。由 市工商局、 商业局、供销社、卫生药品检验所等5单位组成的第二组,通过对流通领 域商品和药品进行质量检查, 共查出有问题商品99种,总值105.2万元,属不合格和 低劣商品76种,价值达74.2万元;以假充真、冒牌商品21种,价值23万元;超期变质 商品2种,价值达8万元;查出伪劣冲剂40多种,计91734盒(袋) ,价值20万元;假药 材10327公斤;淘汰药品53种,价值69万元;销毁假药4100公斤。 1986年1月30日,市工商局等3部门向县(区)工商局、卫生局、医药、药材站、县 药材公司、医药卫生经营企业、医疗单位转发了国家工商局、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 局下达的《关于药品使用注册商标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次年3月20日,市人民政 府发布了《青岛市产品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1988年5月,市工商局按照山东省工商 局《关于整顿酒类商品商标的通知》要求,提出3条贯彻意见:(1)坚持治本与治标结 合,以整顿生产企业为主。(2) 彻底纠正酒类双层商标,把酒类商品名称和商标名称 统一起来。对在商标标识上加注产地名称的,按有关使用产地名称规定执行,防止以 产地名称作商标名称。(3) 按照《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酒类商品商标标识,应 标明原料酒度,瓜干作原料的白酒,应标明“瓜干酒”字样,不得使用特曲、大曲和 陈酿等名称;果露酒、汽酒(香槟酒)必须标明纯汁含量。其后,市工商局按照国家工 商局下达的《关于继续开展整顿酒类商标工作的通知》规定,进一步作了部署,组成 15个检查小组, 清理整顿全市114个酒类、饮料生产厂使用的64个商标。其中,47家 酒类企业(包括国营17家、集体29家、中外合资企业1家) ,使用注册商标61件,未注 册商标3件, 生产各类牌号酒140种,印制使用商标标识295种;清理整顿全市饮料企 业67家, 包括国营17家、集体50家,使用注册商标72件,未注册商标30件,生产136 种牌号饮料,印制使用商标标识259种。 1989年,市工商局以监督产品质量为重点,指导企业正确使用商标,积极参与评 选优质产品活动。至年底,共审查154家企业提供的190种产品的1755份材料,并向全 国各地发出征求产品质量意见书639封。经审定,评出市优质产品148项,上报申请省 优、部优产品78项。1990年市工商局结合商标注册,通过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 配合市有关部门审查创优产品商标251件, 审查材料1897份,向全国各地发出征求意 见书784件。 评比结果,全市有5种产品荣获1989年度国空金奖,8种产品荣获国家银 奖,157种被评为市级优质产品。此间,在全国广大消费者评比“十大”驰名商标中, 青岛啤酒商标和琴岛—利勃海尔电冰箱商标被评为首届“中国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