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置至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时期,青岛市没有建立整体的对外贸易管理 机构。日本第二次侵占后,进出口业商号的行政事务,由日伪青岛特别市社会局统管。 1941年,日本侵占当局为控制青岛与上海两地之间的物资输出入,由伪市长姚作宾纠 集商会会长等人组建青岛华商输出入组合,控制青岛与上海输出入物资。南京国民政 府第二次统治时期,国民党采取对出口不加管理,对进口进行管制的政策。1947年春, 建立了青岛输出入管理委员会,对进口物资分配限额和发放许可证。1947年秋,进出 口业商号为了自身利益,成立了青岛市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1948年,进出口商业陷 入瘫痪状态,同业公会工作停止。 青岛解放后,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山东省在青岛建立了8个国营进出 口公司。其进出口企业的行政管理和对私营进出口商号的改造任务由青岛工商局负责; 进出口业务受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青岛对外贸易管理局领导管理。 1953年4月, 青岛对外贸易管理局改组为对外贸易部山东省特派员办事处。 1954年2月,特派员办 事处改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对外贸易局。 1954年2月,设在青岛的国营进出口企业和对 私营进出口商号的改造管理任务,移交山东省人民政府对外贸易局。 1972年,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外贸工作的指示,青岛市建立市革委外贸领导小组。 其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央、国务院有关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协调工贸之间的关系,解 决出口商品收购工作中的问题。 1979年8月, 青岛市革委进出口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革委外 贸领导小组撤销。市进出口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进出口 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革委的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和组织实施全市出口商品生产规 划和收购计划;负责审查有关部门提出的“两项贷款”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补偿 贸易项目及旅游规划;负责审查出口商品生产专厂、专车间和出口农副产品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管理地方分成外汇的使用;办理出国(境)考察等事宜。1981年11月,市 进出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撤销。 1984年8月21日,建立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领导小组。撤销同年3月成立的青岛市 利用外资引进技术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编制7人。其主要任务是统 一领导全市的对外开放工作,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组织、宣传、协调、综合、上下联 系和政策研究工作。 1986年11月22日,建立青岛市外资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的决策机 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央和省有关利用外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青岛 市外资工作的规划和重大措施;决定在青岛市举办的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经营 项目及“三来一补”项目;解决有关外资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有关部门搞好利 用外资的各项业务和服务工作。同时,成立青岛市外资工作办公室(简称外资办)。 其具体任务是:负责审定全市利用外资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全市的“三资”企业经营 项目及“三来一补” 项目的洽谈、 立项、可行性研究、签约和审批;负责协调解决 “三资”企业及“三来一补”项目的征地、建设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负责督促 检查市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青岛市外资工作办公室与青岛市经济 技术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党组,一套班子,对外挂两个牌子,编制10人。同时, 还建立了青岛市外资工作联合办公制度,有关委、办、局负责人参加。为搞好对外商 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决定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设立外资企业建设服务公司,由市物 资局设立外资企业物资供应公司,由市劳动局设立外资企业劳动服务公司,并充实市 外经贸委设立的对外咨询服务公司和市外国企业服务公司。这些公司受市外资办及其 主管部门双重领导。对外商投资的主要程序和部门的分工也作出了明确规定。邀请外 商入境,由市外经贸委和市外办负责;组织指导洽谈,由市外经贸委及对外咨询服务 公司负责;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由市计划委员会同市外经贸委、市科学技 术委员会负责;合同、章程的审批和批准书申领,由市外经贸委负责;企业注册登记, 由市工商局负责;银行开户,由中国银行青岛分行负责;选址、征地、设计规划,由 市城乡建委及外资企业建设服务公司负责;水电、交通运输和通讯设施的保障,由市 经济委员会负责;招聘职工,由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及外资企业劳动服务公司负责; 外籍职员办理居留手续和生活服务,由市外国企业服务公司负责;原材料供应,由市 物资局及外资企业物资供应公司负责;资金借贷,由中国银行青岛分行负责;财务管 理,由市财政局负责;税收工作,由市税务局负责;进出口业务,由市外经贸委、青 岛海关、省商检局负责。 1988年4月25日, 成立青岛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作为全市对外开放、发展外向 型经济的决策机构。市经济技术开发领导小组,市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市外向型经济 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销。市经济技术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改为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 公室,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规划、协调、综合、宣 传和政策研究等工作。编制25人。1990年,青岛市为加快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 调整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制发了《青岛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青岛市 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章程》、《关于成立青岛市外商投诉中心的通知》。为了进一步理 顺青岛市对外经贸的工作关系,市对外开放办公室与市外经贸委合并,由市外经贸委 综合管理协调全市对外开放和对外经济贸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