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7月, 中共山东分局、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合作社工作的指示,要 求把加强合作社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建设中的一项迫切任务。青岛市人民政府随即决定 成立青岛市供销合作总社筹备处,1949年8月正式成立了青岛市合作总社。1950年5月, 召开青岛市合作社第一届社员代表会议,通过了青岛市合作社联合社社章,成立了青岛 市合作社联合社, 选举产生了市联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办公地点在河南路27号,负责全 市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渔业合作社、信用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行政领导工 作。市联社的内部机构设有: 干部科、秘书科、财务科、计划科、生产科、组织指导 科共六个科室和百货经理部。1951年随着合作社的发展, 市联社又成立蔬菜经理部。 1952年市联社改为青岛市合作事业管理局。同年10月, 召开青岛市合作社联合社首届 二次社员代表大会,大会总结了首届社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基本工作情况,确定了今后的 工作任务。到年底,全市市区消费合作社已发展到122处。为便于分级管理、加强对城 市消费合作社的领导, 1954年在市内六个区分别成立了青岛市市联社市南、市北、台 东、台西、四方、沧口六个区分社,领导各区的基层消费合作社。 1955年根据中财委关于国营商业与合作社城乡初步分工的决定, 将市内消费合作 社和市联社的百货、蔬菜两个经理部移交给市商业局;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经市人民委 员会(55)青人字第58号文件决定,另建独立的组织系统,改建为青岛市手工业管理局。 渔业合作社、 信贷合作社先后从市联社分离出去。 1955年底, 青岛市市联社撤销。 1956年1月并入青岛市贸易公司。同年, 山东省供销社青岛办事处在青岛成立,设主任 室、秘书科、私改科、业务科、商政物价科、干部科、计划科、财务科。 1958年3月29日, 青岛市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1958年2月24日关于全国供销合作 社同城市服务部合并的电和山东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 决定青岛市服务局与山东省供 销合作社青岛办事处合并成立青岛市供销合作社, 将原市服务局及山东省供销合作社 青岛办事处所属单位全部划归青岛市供销合作社领导, 办公地点在广西路47号。市社 内部机构设业务科、计划科、财务科、卫生管理科、饮食服务科、物价科、秘书科、 人事科、私改科九个科室。1958年12月24日,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市供销 社并入市商业局,对外保留供销社名义。1960年4月,市供销社改名为第二商业局。 1961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决定,恢复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青岛办事处,与青岛市第 二商业局合署办公, 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办公地点在广西路42号。组织机构设有:办公 室、人事科、组织技术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计划科、财务科、物价科八个科室。 1962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分工的决定,山东 省供销合作社向省人委报告提出:青岛应成立“青岛市供销合作社”,撤销原省社青岛 办事处的机构名称, 同时提出应成立“青岛市消费合作社联合社”,但不另设编制,由 市供销社另挂一个牌子。12月24日,经中共青岛市委研究同意,由市编委(62)编字第39 号文批复, 成立“青岛市消费合作社联合社”,与市供销社一套管理机构,对外挂两个 牌子。 1963年3月,根据山东省人民委员会(63)鲁财办昂行字第44号文关于调整一部分经 营分工的通知精神,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决定自1963年3月1日起,青岛市消费合作社移交 给青岛市商业局。 1963年5月, 根据青岛市人民委员会的决定,将青岛市第二商业局改名为青岛市供 销合作社, 同时撤销山东省供销合作社青岛办事处。办公地点在广西路42号。“文化 大革命”开始后,青岛市供销合作社管理机构陷于瘫痪。1970年1月市供销社并入市商 业局。 1975年2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恢复青岛市供销社。1975年12月中共青 岛市委青发(1975)100号文件决定供销社由商业局分出,恢复成立青岛市供销合作社。 机构设置有:政治部、办公室、组织科、宣教科、保卫科、计划业务科、财务物价科、 劳动工资科、基建组技科、知青办。同时将棉麻站、生产资料站、土产站、物资回收 公司、 果品公司、汽车队、基建队、招待所等8个单位划归市社领导。1978年市供销 社又设立了科学技术科、基建材料科、多种经营办公室。1979年设立了基层科。 自1984年起, 青岛市供销合作社不再列入政府序列, 实行自负盈亏, 自主经营。 1984年9月随着青岛市行政区域的变更扩大,除原崂山县供销社外,先后将即墨、胶县、 胶南、平度、莱西县和黄岛区供销合作社相继划归青岛市社领导。为适应改革、开放 和市管县的需要,青岛市供销合作社内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 进行了调整, 设秘书科、组织科、保卫科、宣教科、计划业务科、财务科、劳工科、 基建科、基层科。 1984年12月4日, 青岛市供销合作经济研究会成立。大会通过了研究会章程,选举 产生了理事会, 会长罗寿仁。1986年,经青岛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批准,青岛市供销合作 经济研究会改称青岛市供销合作经济学会,成为市社科联的团体会员,并召开了理事会, 修订了学会章程,重新选举了领导成员。 1986年7月, 召开青岛市供销合作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大会历时三天,出席大 会的代表285人,其代表的群众性、广泛性是前所未有的。大会审议通过了青岛市供销 合作社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通过了《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选举产生了 第二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宣告成立了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这是青岛市供销社向民 办方向转变中迈出的重要一步。9月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供销合作社更名为 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部机构设:秘书科、组织科、保卫科、宣教科、基层科、 劳动工资科、工贸科技科、财务科、基建储运科、计划业务科和老干部服务科。1987 年青岛市计划单列, 同年3月经青岛市编制委员会批复,青岛市供销社内部机构设办公 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保卫处、工贸科技处、计划业务处、基建储运处、财 务会计处、劳动工资处、基层处。1988年7月,召开青岛市供销社二届二次社员代表大 会,大会审议通过市联社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状况报告,通过《青岛市供销 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补选市联社理事会理事2名、监事会监事8名。大会一致通过供 销社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战略规划。1989年2月,召开市供销社联合社二届三次社员代 表大会, 大会通过市联社理事会《关于深化改革、开拓经营、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全面 发展的工作报告》,市联社监事会《关于认真搞好监督检查、保证和促进供销社治理、 整顿和深化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的工作报告》。1990年9月,召开市供销社二届四次社员 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市联社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状况报告,增补市联社 理事会理事3名、监事会监事4名。1990年底,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设:办公室、组织 人事处、宣传教育处、保卫处、计划业务处、财务会计处(加挂审计处牌子)、劳动工 资处、基建储运处、工贸科技处、企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