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党和国家为了发展农业生产,改变农村贫困面貌,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 引导广大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50 ~70年代,为了改变传统农业生产以户为单位,分散经营,无计划、无劳动分工,小 而全的封闭型生产经营模式,经过互助合作、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几个阶段,使农 业生产逐步走上集体经营的道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推行了农村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变革,特别是1984年 撤销了农村人民公社,恢复了乡(镇)、村建制,分田到人,包产到户,进而全面推行 以家庭联产承包为特点的生产责任制,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管理体制。使集体统一 经营的优越性和农民承包经营的积极性都得到了发挥,从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农 民生活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