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市和美利坚合众国长滩市,根据中美建交公报的基本原则, 为促进两市和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决定建立友好城市关系,通过两市间 的友好往来,为中美关系的不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青岛市和长滩市将在新的友好基础上开展两市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在经济、文 化、艺术、教育、体育、科学技术、旅游和城市建设等方面,进行的交流和合作,促 进青岛市和长滩市的繁荣。 本协议自两市市长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于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二日在长滩市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 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市市长 美利坚合众国长滩市市长 签 字 臧坤 签 字 厄尼·凯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