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8月,中共青岛市委和市人民政府遵照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 罪活动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组成“青岛市打击刑事犯罪联合指挥部”, 统一领导全市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活动的斗争(以下简称“严打”斗争)。打击的重点是:流氓团伙分子、流窜犯罪分子、 重新犯罪的劳改(劳教)释放人员、现行反革命分子以及杀人、放火、爆炸、投毒、贩 毒、强奸、抢劫、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8月10日凌时,青岛市“严打”斗争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开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 全力以赴,在治安保卫干部、联防民兵和驻青岛部队的密切配合下,集中拘捕刑事犯罪 分子900余名。同时,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紧密配合支持公安机关的统一行动,广泛发 动群众,大张旗鼓地宣传“严打”的重要意义,形成空前浩大的声势。继第一次集中统 一行动之后至1987年1月, 共进行了“三个战役”、18仗,共摧垮犯罪团伙859个,破获 刑事案件5 000余起,改变了社会治安不正常状况。“严打”期间1983年8月至1987年1 月与“严打”前的1980~1983年7月的三年相比, 刑事案件减少34.8%,治安案件减少 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