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1月17日,青岛市教育局公布“甄审条例”后,立即遭到全市中小学广大师 生的强烈反对。12月16日,青岛市教师学生联谊会理事、文德女中英文教员费筱芝(女) 于当晚11时许,在江苏路、湖南路一带张贴反甄审标语,被青岛保安队巡逻士兵开枪打 死。17日, “联谊会”紧急会议决定,立即组织呼吁团,印发《告全市同胞书》、《告 全国各地同学书》,提出《十项请求细目书》向市政当局谈判,各中小学师生先后罢课。 24日, 市长李先良及副市长、国民党市党部主任葛覃被迫在《十项请求细目书》上签 字。1946年1月12日, 举行费筱芝追悼会,14日,全市师生八九千人在第三公园集会,举 行声势浩大的游行,当局被迫将开枪兵士判刑,答应抚恤死者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