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6月30日成立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 区、县(市)成立12个分站,分别由同级 工会、物价、工商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领导成员。根据商业网点分布情况, 选择 37个基层单位,成立职工物价监督站,有职工物价监督员285人,形成三级职工物价监督 网。市总工会与市物价局制定《青岛市职工物价监督实施细则》和《青岛市职工物价 监督站查处违犯物价纪律行为的试行办法》,积极开展职工物价监督活动。至1990年, 共组织检查2 333次, 检查单位和摊点38 045个,查出违纪行为5 020次,罚款17.2 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