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解放初期,市总工会筹委会抽调36名干部,协助政府实行“以工代赈”。共组 织失业工人87 638人次, 清除垃圾,挖排水沟,发补助粮19.8万余斤,同时拨出粮食5.6 万斤, 救济企业赤贫工人,协助662人找到职业。为保证在业职工的粮食供应不受市场 物价的影响, 与供应社共同组织35个售粮组, 到工厂直接卖粮。至1950年7月,共售粮 269.3万斤,面粉1.5万余袋,比到市场买粮减少开支约104亿元(旧人民币)。 1950年3月,市各界代表会做出关于生产救灾的决议,并成立生产救灾分会,手工业、 盐业、渔业、运输业组成的6个失业工人生产自救组织,679人参加。全市8 167名失 业工人经介绍后有1 842人就业。1月份开始在机关干部中, 发起每人每天节约一两 粮的救灾活动。4月,全市在业职工实行义务劳动日,救济上海失业工人,历时半月结束。 共捐款5.8亿元(旧人民币),粮食2 028 648斤,占全市总捐献数的36.4%。 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市总工会积极组织职工生产救灾。1961年,据43个市直单位 统计,共种地21 762亩(平均每个职工1.7厘),收获蔬菜321万斤,平均每个职工26斤;粮 食170万余斤,平均每个职工14斤;捕捞海产品337万斤,平均每个职工27.5斤。 1962年9月统计,全市有83个单位(占单位总数的24.5%)组织4 374户职工家属进行 副业生产(从事服务性工作, 为企业外加工等)。其中困难户2 624户,通过生产自救不 再需要救济的有1 583户。 1962年上半年精减职工38 875人, 其中有1958年来自农村的新工人13 850人。各 级工会根据上级指示组织动员家属回乡。据工交32个单位统计, 符合回乡条件的职工 家属1 505户,有370户回乡从事农业生产。 1962年、1963年春节, 市总工会组织为困难职工补助棉衣、棉被, 两次共补助33 023户,52 415人,折合棉布48万余尺,棉花3.7万余斤。 1986年,根据上级工会指示,在职工中开展扶贫工作。各级工会通过对贫困职工借 贷扶助,发展家庭副业,兴办第三产业,扩大就业门路等方法,帮助他们摆脱贫困。1988 年9月, 市总工会召开扶贫工作经验交流会,四方机厂、4808厂、自行车公司带钢厂等 介绍经验。到1990年,全市扶贫对象1 333户,有767户脱贫。 1989年下半年, 全市工业生产出现滑坡局面,12月18日,市总工会根据国务院 和省、市政府指示, 成立“关心停产待工职工生活领导小组”,1990年春节前,向职工 进行“送温暖”活动,省政府、全总、省总拨款11万元,市政府、市总工会拨款14万元, 对19个县(市)、区、局(公司)所属130多个企业的5 000余名困难职工进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