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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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解放初期,市总工会筹委会抽调36名干部,协助政府实行“以工代赈”。共组
织失业工人87 638人次, 清除垃圾,挖排水沟,发补助粮19.8万余斤,同时拨出粮食5.6
万斤, 救济企业赤贫工人,协助662人找到职业。为保证在业职工的粮食供应不受市场
物价的影响, 与供应社共同组织35个售粮组, 到工厂直接卖粮。至1950年7月,共售粮
269.3万斤,面粉1.5万余袋,比到市场买粮减少开支约104亿元(旧人民币)。
1950年3月,市各界代表会做出关于生产救灾的决议,并成立生产救灾分会,手工业、
盐业、渔业、运输业组成的6个失业工人生产自救组织,679人参加。全市8 167名失
业工人经介绍后有1 842人就业。1月份开始在机关干部中, 发起每人每天节约一两
粮的救灾活动。4月,全市在业职工实行义务劳动日,救济上海失业工人,历时半月结束。
共捐款5.8亿元(旧人民币),粮食2 028 648斤,占全市总捐献数的36.4%。
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市总工会积极组织职工生产救灾。1961年,据43个市直单位
统计,共种地21 762亩(平均每个职工1.7厘),收获蔬菜321万斤,平均每个职工26斤;粮
食170万余斤,平均每个职工14斤;捕捞海产品337万斤,平均每个职工27.5斤。
1962年9月统计,全市有83个单位(占单位总数的24.5%)组织4 374户职工家属进行
副业生产(从事服务性工作, 为企业外加工等)。其中困难户2 624户,通过生产自救不
再需要救济的有1 583户。
1962年上半年精减职工38 875人, 其中有1958年来自农村的新工人13 850人。各
级工会根据上级指示组织动员家属回乡。据工交32个单位统计, 符合回乡条件的职工
家属1 505户,有370户回乡从事农业生产。
1962年、1963年春节, 市总工会组织为困难职工补助棉衣、棉被, 两次共补助33
023户,52 415人,折合棉布48万余尺,棉花3.7万余斤。
1986年,根据上级工会指示,在职工中开展扶贫工作。各级工会通过对贫困职工借
贷扶助,发展家庭副业,兴办第三产业,扩大就业门路等方法,帮助他们摆脱贫困。1988
年9月, 市总工会召开扶贫工作经验交流会,四方机厂、4808厂、自行车公司带钢厂等
介绍经验。到1990年,全市扶贫对象1 333户,有767户脱贫。
1989年下半年, 全市工业生产出现滑坡局面,12月18日,市总工会根据国务院
和省、市政府指示, 成立“关心停产待工职工生活领导小组”,1990年春节前,向职工
进行“送温暖”活动,省政府、全总、省总拨款11万元,市政府、市总工会拨款14万元,
对19个县(市)、区、局(公司)所属130多个企业的5 000余名困难职工进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