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是以文教界的中上层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致力于 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 民盟前身为“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1年3月19日成立于重庆。1944年9月,在 重庆召开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改名为“中国民主同盟”,并将团体会员制改为个人申 请参加。 民盟在青岛筹建组织始于1946年春。其时,民盟总部和民盟华东执行部先后指派 陈仰之、 罗致、薛强生、葛春霖、刘新民等到青岛开展工作。1947年5月,在崂山北 九水鱼鳞峡之观瀑亭成立干部会,陈仰之为主任。是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宣布民盟 为“非法团体”,民盟组织和盟员转入地下。青岛民盟组织一方面发展盟员,充实力 量; 另一方面努力与南京、上海和香港的民盟总部取得联系,接受指示,开展工作, 迎接解放。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时,有盟员51人。 1949年8月, 成立民盟青岛支部临时工作委员会,陈仰之任主任委员。同时在民 盟中央总部指导下, 对盟员进行审查登记。1953年5月,召开第一次盟员大会,选举 产生民盟青岛支部第一届委员会, 童第周当选主任委员, 正式纳入地方组织建制。 1956年8月,在第二次盟员大会上,改支部为民盟青岛市委员会(简称民盟青岛市委)。 民盟青岛地方组织建立后曾直属民盟中央总部领导, 1963年4月民盟山东省委员会成 立后,始改属民盟山东省委领导。 建国后,民盟青岛地方组织积极参加人民政权建设和国家事务管理,推动盟员和 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积极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服务, 特别在青岛文教事业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民盟青岛地方组织被迫停止活动。1978年恢复组织活动, 由曾呈奎、方宗熙、王训?、张永耀、张晦庵5人组成临时领导小组。1980年11月召开 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民盟青岛市第五届委员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盟青岛市委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服务上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致力于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 协商制度,在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民主 政治建设、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为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事业和 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服务,开创了盟务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