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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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大、政协活动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
委员的致公党党员,通过参加各级党(中共)委、政府、人大、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政
协、人大组织的视察、调查活动,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及
当地重大政治与社会问题的协商,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他们在历次人大
和政协会议上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根据实际
调查结果发表政见,提交议案、提案,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郑守仪在1988年全国政协
会议上提出的《切实采取措施,揭露和惩罚搞不正之风的国家干部》提案,受到国家
监察部的重视; 《关于归国华侨在国外参加革命工作的工龄计算问题》的提案,被中
共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采纳,迅速落实了一些归侨长期未得到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高志华在七届全国人大会议上针对《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中的一些
问题提出议案,洪梅华1988年在市南区政协会议上提出《建立公安人员治安巡逻》的
提案等,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随着参政议政意识的加强,青岛市致公党党员的代
表和委员的议案、提案质量不断提高,内容涉及外引内联、端正社会风气、侨务政策、
知识分子政策、城市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其中绝大多数都得
到答复和处理。
青岛市致公党的负责人参加中共青岛市委召开的“双月座谈会”、情况通报会,
就青岛的各项中心工作和大政要事认真进行协商,还经常参加视察活动,对祖国统一、
公路建设、水利建设、城市交通、商业网点及旅游服务等方面作调查研究,使议政内
容更加充实,民主监督作用不断加强。1990年,致公党党员孙无忌经青岛市监察局聘
请担任特约监察员,参与监察机关组织的监察活动及重要案件的查办工作,直接向市
政府和监察部门传递、反映和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有的党员还在山东省、青岛市及
区级侨联和妇联等团体中担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