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济南市区住宅仅为39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其中75%以上是土坯 及碎砖石结构的平房和10%的硫渣坯或木棒支撑起来的棚子,广大劳动人民的住房条件 十分低劣。建国以来,住宅建设和使用实行“国家建设无偿分配”和低租金福利制的 政策,但旧房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使住宅建设事业失去应有的活力, 国家的包袱越背越重,国家的财力、物力远远适应不了形势的要求。中共十一届三中 全会后至1985年,在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中,住宅建设充分发挥国家、地方、 企事业和个人4个方面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措施,广开资金渠道,集资统建商品房和组织 私人建房,住宅建设不仅数量上大幅度增加,而且质量也显著提高。解放初期济南市区 新建的住宅以平房为主,院内设公厕,部分院内设有公共水管。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初 期,新建住宅中楼房占70%以上,但多数为简易楼,公用上下水池、厕所,少部分有独用 厨房、厕所。80年代开始从简易楼房向套型住宅楼房发展,每户均有独用厨房、厕所 、阳台、门厅、水表、电表,并改变了以零星插建、分散建设的老办法,逐步走出一条 建设新区与旧城改造相结合的新路子。